金融资产减值对实际利率的影响(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金融资产减值问题
会计上确认实际利率后,在以后年度是不调整的,即使发生了减值也不调整。
这其实是一种简化的处理,不然工作量太大了,而且若是调整利率或者说折现率,会影响会计数据前后的可比性
资产减值损失是怎样影响净利润的?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企业所有的资产在发生减值时,原则上都应当对所发生的减值损失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因此,资产减值包括所有资产的减值。但是由于资产的性质不同,所适用的具体准则也不尽相同。例如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1]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性资产》[2] ,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等。
资产减值损失确定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资产减值计算公式
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
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
各行业“资产减值损失”作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公司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期末将“资产减值损失”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应无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需要等到处置时才能转出。
资产减值损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件中:
第四条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六条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后,如何确认实际利息
看完以下就知答案了:
这是中华2011课件中给出的账务处理
③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
a.如果是股权投资
期末公允价值高于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期末公允价值低于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反之即可。
b.如果是债券投资
期末公允价值高于摊余成本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如果是低于则反之。
需特别注意的是,此公允价值的调整不影响每期利息收益的计算,即每期利息收益始终用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当初的内含报酬率来测算。这是例题
【例2 -14】 20×5年1月1日,ABC公司按面值从债券二级市场购人MNO公司发行的债券10 000张,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3%,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5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市场价格为每张100元。
20×6年,MNO公司因投资决策失误,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但仍可支付该债券当年的票面利息。20×6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下降为每张80元。ABC公司预计,如MNO公司不采取措施,该债券的公允价值预计会持续下跌。
20×7年,MNO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并整合其他资源,致使上年发生的财务困难大为好转。2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已上升至每张95元。
假定ABC公司初始确认该债券时计算确定的债券实际利率为3%,且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BC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答疑编号2204020503]
『正确答案』(1) 20×5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2) 20×5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公允价值变动:
借:应收利息 30 000
贷:投资收益 30 000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应收利息 30 000
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为零,故不作账务处理。
(3) 20×6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收入及减值损失:
借:应收利息30 000
贷:投资收益30 000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贷:应收利息30 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 000
由于该债券的公允价值预计会持续下跌,ABC公司应确认减值损失。
(4) 2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收入及减值损失转回:
应确认的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1 000 000 -发生的减值损失200 000)×3%= 24 000(元)
借:应收利息30 000
贷:投资收益24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6 000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贷:应收利息30 000
减值损失转回前,该债券的摊余成本=1000 000 -200 000 -6 000 =794 000(元)2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950 000(元)
应转回的金额= 950 000 -794 000 =156 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56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56 000
是不是调公允不影响收益,减值就影响啊?
关于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减值对实际利率的影响,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对实际利率的影响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金融资产减值对实际利率的影响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确定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对于存在大量性质类似且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企业,在考虑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实务中,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该项标准一经确定,应当一致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3.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外币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先按外币确定,在计量减值时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成为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金额(先折现后折汇)。该项金额小于相关外币金融资产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账务处理如下金融资产减值对实际利率的影响: 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 转回时 借:坏账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计量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通过权益(资本公积)转回。
简述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对利润的影响,
“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的规定,计提的八项准备作为期间费用直接冲减当期的利润,因此,八项准备的计提可能促使有些公司原有的亏损继续加重,使那些历年徘徊在亏绩边缘、隐含较大潜在亏损风险的微利公司产生实际的亏损。并且甚至可能爆出冷门,使那些原本未计提准备的绩优公司“意外”地变成亏损公司。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使部分公司由盈变亏。由于八项计提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继而冲减公司利润,因此计提对部分上市公司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大部分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是一次资产整实的举措,挤去了按过去会计制度“合法”存在的水分,是向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一步。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出台,压缩了公司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空间。
2、部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操纵 。“资产减值准备”赋予了企业更多的职业判断的权力,目的在于使企业更稳健地确认当期收益,更真实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但与此同时,新政策本身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新的问题,因企业判断所依据的条件和衡量的标准不一样,或出于某种需要,“资产减值准备”也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新工具。当前,一些企业主要在面临重亏和微利时,纷纷运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操纵:在第一种情况下,企业为避免连续几年亏损,往往在报告亏损年度将亏损做大,以便“轻装上阵”,有利于在以后年度扭亏为盈。因而一旦报亏,就要“一次亏个够”,表现为重亏。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疑成为可行的操作方案,在重亏当年大量计提减值准备,加大当年度亏损额,为以后年度扭亏提前作好“埋伏”。
尽管这些资产减值有些可能确实存在,企业在以前年度为了不出现亏损,没有计提或没有足够地计提减值准备,而在亏损年度足额地全部计提,因此,这些资产减值准备就其量而言是合理的,但计提时间不对,形成不合理的跨期盈余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资产减值程度可能根本没有计提的这么严重,完全是企业为了以后年度冲回增加利润,或通过资产置换冲回扭亏作准备;在第二种情况下,不少实际亏损的企业为了逃避陷入困境,通过调节利润,使亏损变成微利。这类企业往往以出现正利润为盈余管理的目标,调整的对象是净利率的正负,而不是正净利率的高低。由于微利企业一般在亏损时的亏损额往往不是特别大,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的操作性就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