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医疗器械园区招商中心(上海朱家角医疗器械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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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销售怎样?
是一个好行业呀,但一般外行人比较难进,不是谁都能进来的,所以,你要考虑清楚如果能进来,做一到两年,就稳定下来,如果你的销售能力好,业绩就自然上去了,
销售是一个展示个人能力的舞台,也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职业,销售这个行业你可以在里面赚的盆满钵(bo)盈,也可以让你混的连饭都吃不上。
销售完全就是靠自己的本事来吃饭的。个人的能力往往占据成功的80%,而且销售这个行业也是快速脱贫致富最佳的途径。
在我看来不管做什么产品销售,目的和本质都是实现财务自由。然而在选择前一定要慎重考虑,你要做的产品系列,区别还是很大,大型设备与耗材,IVD产品,医院软件管理系统,还有常用医疗器械等,销售流程与环节差距非常大,相应遇到的困难也不是一样的,而选择往往是大于努力的,大型设备与软件系统等需要耐久力,时间跟踪的比较长,一般半年以上甚至一年都是经常事,
建议新业务员不要先做大型医疗设备,改做周期性比较短,产品见效快的,或者说是医院常用设备等,但按我的经验,土行人是比较适合做大型设备,他们有足够的耐心与坚持力,这是后面要详细讲的,销售市场,不同的人,做出的业绩是有很大差距的,什么类型的人,适合做什么,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按个性不同,有的人适合做大型设备,有的人适合做耗材类产品,有的人适合做小型设备类。
选择对自己适合的产品,发挥自己所长,才能达到成功。
那我讲讲今天的主题,医疗器械销售真的能够挣到钱吗?我只能说凡事都没有绝对。这就要看你的选择与努力程度。
其它行业与岗位一般大多数情况,给新人投入的培养期相对时间很长的,比如你做工程师,从初级,中级,到高级,你刚毕业是初级工程师,你也要在这一个环节里成长、积累两到三年,再成长至中级阶段需要三到五年,再成长、积累,再成长高级阶段也需要五年到八年,最后才是一个全面的岗位或经理的机会。所以销售也是需要一个过程,没有一蹴而就。
做技术两样也能挣到钱,只要你能够做到极致。这需要多久时间呢,反观做技术的沉淀是需要五到八年的时间。想把某方面的技术做到极致,你们想想,那也是需要付出多少加班加班的奋斗呢?成功不成功还是未知数?难,也一样难,这世界上想挣钱,都不容易,所以,想在那个行业出人头地都需要拼命付出。
相对其它工作岗位而言,销售还是容易成功,成功也有捷径,以前很多人说跟对领导,就能很快出师,这句话也是对的,如果你没跟对人,要靠自己去摸索,真的需要非常长的时间,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领悟到真正的销售技术,
社会上还是有比较多的销售高手,他们对事物的理解确实不同寻常人,但不是很多,所以,幸运好的业务员碰到了好的领导,成长就比较快。层次不同的销售高手,,传授给你的理念与经验也是不一样的,觉悟与境界高度也不一样,好的领导给予的销售策略也是高人一筹。如果你跟的人,层次不高,可能给予你的都是小技巧,三角猫功夫,误了你的时间,还让你对销售失望,认为销售不好做,
咱们再说说
做好销售的前提是如何让自己成为销售高手,如何成为销售高手还得从最基本的销售技术积累做起,现在医院最容易切入的点,就是医院常用设备。常用设备门槛低,客户需求多,只要你肯努力半年你就能锻炼出来。常用设备不需要牛逼的销售套路,最主要的就是去扫街。数量级的去拜访客户,你只有数量级的拜访,再加上我的课程,你才能真正的快速锻炼出来。你做一年经验,相当于别人五年工作经验。
了解一下《五行销售圣经》那是一个全套培训体系,涉及医疗器械销售方方面面,经过我们三个月的系统化销售培训课程,你就能全面掌握最新的销售技术。只要你肯努力,能够按我们的课程要求,再加上我们辅导员时时跟进,随时帮助你解决销售过程中所碰到的问题,不出2年你就能逆袭,实现财务自由的第一步。有可能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只要你掌握我们课程其中的两个技术,比如识人技术与人际关系等,你每个月都会感觉你在快速的成长。在拜访客户,为人处事,待人接物方面,你自传会感觉到自己的内心越来越强大,因为你碰到问题,很快就知道用什么办法应对,内心的疑惑与方向越来越明确清晰,
上海金山区,有什么厂吗?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雪垠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新跃物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烟草集团金山烟草糖酒有限公司
璐彩特国际(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日铭电脑配件(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
上海安百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麦格纳汽车镜像(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群力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宜华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西文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上海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阿妙食品有限公司
德韧干巷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康迪电动汽车(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西门子线路保护系统有限公司
巴斯夫护理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
利雅路热能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麻沼化妆品有限公司
上海比瑞吉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宝莉涂料有限公司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蒙塔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建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众一阿美科福斯特惠勒工程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化证券营业部
科凯精细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西萨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世仓智能仓储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
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紫荆花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金山联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安朗杰安防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华峰日轻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达(上海)食品有限公司
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立得催化剂有限公司
上海博海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梅克朗汽车镜有限公司
上海中石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欣世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瑞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百孚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试四化学品有限公司
上海同瑞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抚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金塔医用器材有限公司
上海博大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长征富民金山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干巷车镜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寺冈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颖亮医疗器械销售中心
上海百联金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宜化工销售中心
上海奇想青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普丽盛三环食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艾蒂复合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电信局
中粮融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融氏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盛酒业有限公司
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易通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致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台界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鑫益瑞杰有色合金有限公司
华威粘结材料(上海)股份有限
上海道氟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上海帅翼驰铝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永太服装金山有限公司
上海吕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上海农好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鑫冶铜业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在网上销售需办什么证件
您好,现在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网上销售医疗器械的规定,不过销售医疗器械的商家都必须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才可以销售。
按照一般来说是参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局令第9号)的规定来操作的比较多。下面将附上全文: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
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第七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八条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
第九条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第十条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发布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广告,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发布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广告要注明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第十一条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第十三条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向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二)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
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
标”等内容;
(三)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四)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六)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七)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五条 对于申请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
意的决定。同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发布公告;不
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
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原发证机关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新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发给不予换发新证的
通知并说明理由,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并公告注销。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第十八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可以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书面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原发证机关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发布公告。被收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不得继续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文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中审核批准的项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单位名称、网站名称、IP地址等);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基本项目(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
(三)网站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等)。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审核决定。同意变更的,将变更结果予以公告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同意变更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依法应当听证的,按照法定程序举行听证。
第二十二条 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
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在限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元
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1万
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已经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但提供的药品信息直接撮合药品网上交易的;
(二)已经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但超出审核同意的范围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三)提供不真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擅自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的。
第二十五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法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法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作出审核批准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撤销原批准的《互联网药
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此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原发证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
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