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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是让人装app(做人太装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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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常让我们所有人下载APP?

不知道你公司是干什么的,让你们买东西,是不是里边有利益关系呢。

你怎么看待公司强制要求员工下载各类APP?

我觉得无所谓,毕竟公司一般要求的东西都是类似跟公司挂钩的东西。有些APP你觉得对自己有益的可以留下,无益的可以删除。

例如国家现在推行的国家反诈APP一样,里面的对个人防诈骗是有作用的。

扩展资料

国家反诈中心是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合成作战平台,集资源整合、情报研判、侦查指挥为一体,在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1年2月1日,国家反诈中心正式入驻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五家新媒体平台,开通官方政务号。

2021年6月17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举措成效,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姜国利介绍,公安部推出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宣传手册,努力为人民群众构筑一道防诈反诈的“防火墙”,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全国注册用户已超过6500万,已向用户发送预警2300万次,接受群众举报涉诈线索65万条,在防范诈骗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形势严峻复杂,发案数仍在高位运行,骗术手法翻新极快、隐蔽性更强,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实践证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可防性犯罪,宣传防范是压降发案的重要手段。

2020年贷款诈骗、刷单诈骗、冒充客服诈骗、杀猪盘诈骗等四类案件多发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此,国家反诈中心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集群战役,实施集中打击整治。

公司总是强制要求员工下载各种与工作无关APP,并且还要强制实名制绑定手机银行卡和身份证,这合理吗?

公司老是让人装app你好公司老是让人装app,这是不合理公司老是让人装app的。有可能是你公司公司老是让人装app的领导收公司老是让人装app了每个平台的钱,然后叫你们注册,盗卖你们的个人信息,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制止这种违法乱纪的事。

公司要求装APP贴吧

看APP是用来干嘛的。

如果在企业上班,需要遵从企业的安排。一般安装的app,就是上班打卡啊,或者企业自己的app需要找资料啊,企业内部交流啊等等。这些是在企业内必须的工具,按照企业要求来下载就好了。每个公司的经营模式都不一样,也许这些app不能直接帮助业务,但可能在更好层面存在着交换的好处。

随着社会和互联网的进步,安装一些app属于正常现象,当然我们需要去判断一下这些app是否是对我们的工作有帮助。

公司强制员工注册好活APP是否违法?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出于公司工作方面的需求,在不损害个人利益的情况下让你们安装指定的APP,是不违法的。

公司哪些行为属于违法?

(1)加班不给调休且不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为加班。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能用补休替代加班费,必须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劳动者如在休息日提供了劳动,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此外,出差补助,是不能取代加班工资的。当工作任务需要劳动者在双休日出差时完成,用人单位既要给予经济补偿,也要支付加班工资。

(2)工作满一年,企业不让休年假且未支付相应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就是说,用人单位经职工本人同意,不安排职工休年假,而且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已经正常发放的,用人单位只需再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3)年底离职,符合经济补偿金条件,企业却拒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因以下几种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年底随意调整工作岗位:

不同层次(即单位把管理人员划分为管理高层、中层、普通管理岗,工人分为技术、一线、后勤岗)变动岗位应当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而破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工作岗位等关键问题一定要查看清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因签订合同不严谨而造成的权益受损。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虽不允许随意调整工作岗位,但是一些企业的“末位轮岗”是合理的,年底了,如果劳动者考核末位是因为不足以胜任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对劳动者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5)休了产假企业不让带薪休年假:

产假,是女职工产期前后的法定休假待遇,《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带薪年休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权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由此,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6)年底冲业绩,企业强令冒险作业:

不少企业都想在年底冲一把业绩,但是劳动者要注意,涉及冒险作业的,咱有权利说“不”!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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