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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户口相关信息去哪里(迁户口去哪里咨询)

本文目录一览:

户口本咨询

咨询户口相关信息去哪里,完全可以咨询户口相关信息去哪里的:

1,当事人有任何关于户籍方面的问题,都可以致电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咨询户口相关信息去哪里

2,还可以通过当地政府信息网来查询相关的问题;

3,也可以直接到实地,去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

二,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籍咨询电话是多少?

每个地区不一样,以北京为例:

(一)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基层总队

户政咨询电话87680101

(二)东城分局

分局人口67140199

建国门派出所84081573

朝阳门派出所84081578

东四派出所64043047

北新桥派出所64021109

东直门派出所84081636

和平里派出所84081639

安定门派出所84081630

交道口派出所64040877

景山派出所84081664

东华门派出所65251427

东交民巷派出所84081686

安外大街派出所84081545

北京站派出所84081833

前门派出所67022018

崇文门派出所67125636

东花市派出所67113906

天坛派出所67022125

体育馆路派出所84081420

龙潭派出所67116096

永外派出所87273996

户口迁移由公安的户籍部门负责审批,由各地派出所具体办理。

1、去要落入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明。

2、去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出迁移证(提户口)。

3、回到落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需要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落户原因证明(如就业、就学、结婚、调动等)、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户政咨询电话

孩子上户口在哪里办理

小孩上户口在哪里办理

以前人们都觉得要在爸爸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现在不一样了,新生儿上户口可以到宝爸的派出所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宝妈的户口所在地,现在可以进行选择,不过夫妻俩要商量好。

如何给宝宝上户口

1、给第一胎宝宝上户口,需要携带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请户口的手续。

2、超生的宝宝需要先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如果带着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以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到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

3、如果孩子妈妈还不到法律规定的年龄就生了宝宝,需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然后携带孩子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结婚证(非婚生育的话不需要)、身份证、户口簿,另外还要出生证明或者亲子鉴定证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请。

家长都对宝宝的户口问题十分重视,在知道了小孩上户口在哪里办理以后,夫妻俩要好好的商量,看看究竟是在爸爸的户口所在地上户口还是在妈妈的户口所在地上户口,当然要是爸爸妈妈的户口所在地都在一个地方那就没有太大的问题了。

新生儿上户口在哪里办

①合法生育:答:依据《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②违反法律法规生育:答:依据《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迁户口需要向哪个部门咨询?

户口迁移需要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可迁移人群: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引进人才

亲属投靠

高校毕业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户口问题咨询哪个部门

户口问题应咨询当地公安部门的户籍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具体是由公安机关的户政部门管理。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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