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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下列属于专利保护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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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分为哪几种

我国专利分为三种,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的客体可以是方法、也可以是产品;实用新型的客体只能是产品,而且只能涉及对产品结构、功能的改进;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是产品的外观。

发明专利保护期最长,为20年,稳定性最高,但申请要求相对严格,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保护期10年,稳定性也不及发明专利,申请时,可根据产品市场需求等情况确定需要申请的种类,以期在完善保护和快速授权之间获得平衡。

发明专利包括哪些分类?

专利的分类

我国对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专利法保护对象统称之为发明创造,并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之为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技术方案

所谓技术方案是指发明人利用自然规律为了解决某一个技术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因此,仅仅是提出课题或解决课题的方向性设想是不够的,必须提出解决课题的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技术方案,并非等同于技术,尽管两者都是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和采用必要的物质条件作出的成果,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技术更为具体,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产业的成果,而技术方案则达不到这种程度、“技术”当然可以作为发明得到专利保护,但从专利法的要求来说,“技术方案”就已经可以做为发明得到专利保护,就是说,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一定要求它是已经成熟的,已经达到了实践程度的“技术”,但一定要求它已构成“技术方案”,已具备成为“技术”的可能,一旦付诸实施,必能解决技术领域中的某个特定问题。

(2)发明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是前所未有的,富有首创性的,并且这个前所未有的是以申请日为时间界限的,就是说,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世界上被人们所公知,在国内被人们所公用。

(3)发明可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产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物品以及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质。完全在自然状态下的天然物,未经人工加工制造,就不是专利法规定的产品发明。

所谓方法发明,是指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手段与步骤。方法发明可以是机械方法发明、化学方法发明、生物方法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知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经过改进改善了已知产品的性能或已知方法的效果,使其获得新的特性或特征。

2、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产品必须具备两个要素:第一,它是个物品;第二,它的产生必须经过一定的生产制造过程。

(2)实用新型保护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确定的形状、构造,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产品的微观结构特征。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产品形状特征、或者生物的或自然形成的形状特征,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构造和形状的特征。

(3)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申请人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必须适于实用,即该产品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实用新型必须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以前没有被公知公用,既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被公开披露,也没有相同内容的在先申请公布在中国专利公报上,该产品没有在国内被公开出售、公开使用。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也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技术。按照这个定义,外观设计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也就是说,它必须应用于具体产品之上。

(2)必须是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设计。形状是指具有三维空间的产品造形,也就是产品或者部件外表的装饰性形状;图案是指通过各种手段设计出的线条的各种排列或者组合;色彩是指用于图案上的颜色或其组合,并且该色彩应理解为制造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以外的装饰性颜色。

(3)富有美感。

凡是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必须是肉眼可以直接看到的,因为,肉眼看不到的设计,无法使人产生美感,是否富有美感,应按照消费者的眼光看,认为是美观的,就可以认为富有美感。

(4)适合工业上应用。

适合工业上应用是对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方面的要求。即,使用一项外观设计的产品能够在工业上大量复制生产,也包括通过手工业大量地复制生产。

以下各项中,能够作为中国发明专利保护客体的是( )A.瘦肉型猪 B.

能作为发明专利保护客体中国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的是中国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B.D.

A是动物品种中国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不是专利保护客体。C需要判断是什么样的培育方法中国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能作为保护客体的方法是指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中国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改进饲养方法生产瘦肉型猪的方法属于可被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的主体与客体包括哪些,专利制度对我国技术创新的作用

一、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在专利权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一)公民。公民对其非职务发明专利享有权利,是专利权的所有人。

(二)法人及非法人单位。法人及非法人单位对发明人完成的职务发明享有专利权。职务发明是指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有两大类,一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为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中国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二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三)共同发明人。共同发明是指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共同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四)合法受让人。合法受让人是指依有偿转让或无偿继承、赠与等方式承受专利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单位。

(五)外国人。外国人包括不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根据中国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我国专利法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依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办理。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依巴黎公约和我国专利法之规定,我国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利用自然规律在技术应用上做出的创造和革新,而不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新的认识。

发明按其表现形式可归结为三类: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改进发明。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要素,以美感目的为核心,并且能适于工业应用,即可以通过工业手段大量复制。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客体的范围有哪些限制?

一、给予保护的客体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违反法律法规道德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三、不予保护的客体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中国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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