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要求写入最佳效果(美国专利引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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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申请说明书怎样撰写才适合
和国内的基本相同,都必须写明发明名称,然后规范的撰写下面的内容,只是用的语言为英语。
(1)技术领域,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3)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美国专利申请的类型及条件有什么要求呢?
美国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三种类型。
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保护范围涉及组合物或者使用该组合物的方法的专利,其有效期可以延长,最多可以延长5 年。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十四年。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这是美国专利新颖性判断上和中国专利的一个重大差别)。
植物新品种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
美国发明专利要求
一、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专利的效果或者结果应当对人类或者人类社会有用。无用的发明(如违反自然规律的永动机)和违反公共道德的发明不能申请专利。
实用性还包括充分说明或披露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专利说明书必须充分披露关发明 ,并提供足够清晰、明确的信息,使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制造和使用该发明,同时披露专利的最佳实施方案,但未披露最佳实施方案不影响专利的有效性。
二、新颖性
专利是指在申请之日起在全球范围内获得专利的“创新型”发明,或已在出版物中备案,或已被公开出售、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大量知悉,或已被他人申请专利并记录在未来将公开或推定公开的专利文件中。但是,发明人本人或者在专利申请之日前一年内直接或者间接从发明人处取得发明的人员公开本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三、非显而易见性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作为一个整体,在相关领域中一般技术水平的人员看来,与申请专利时的现存技术之间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这项发明将不能被授予专利,不能得到专利保护。
申请美国发明专利实用性的条件是?
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专利所产生的效果或结果应当是对人或人类社会产生用处的。无用处的(比如违反自然规律的永动机)和违背公共道德准则的发明,不能被授予专利。
实用性还包含充分描述或披露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专利说明书必须充分披露有关发明,提供足够清晰明了的信息,让相关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制造和使用该项发明,同时还应该披露该项专利最佳的实施方案,但是未披露最佳实施方案的不影响专利的有效性。
从美国专利改革看最佳实施例要求的价值与未来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专利要求写入最佳效果,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美国专利要求写入最佳效果,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美国专利要求写入最佳效果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专利权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专利申请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专利信息。
申请美国发明专利有哪些要求呢?
美国发明专利要求
一、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专利的效果或者结果应当对人类或者人类社会有用。无用的发明(如违反自然规律的永动机)和违反公共道德的发明不能申请专利。
实用性还包括充分说明或披露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专利说明书必须充分披露关发明 ,并提供足够清晰、明确的信息,使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制造和使用该发明,同时披露专利的最佳实施方案,但未披露最佳实施方案不影响专利的有效性。
二、新颖性
专利是指在申请之日起在全球范围内获得专利的“创新型”发明,或已在出版物中备案,或已被公开出售、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大量知悉,或已被他人申请专利并记录在未来将公开或推定公开的专利文件中。但是,发明人本人或者在专利申请之日前一年内直接或者间接从发明人处取得发明的人员公开本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三、非显而易见性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作为一个整体,在相关领域中一般技术水平的人员看来,与申请专利时的现存技术之间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这项发明将不能被授予专利,不能得到专利保护。
申请发明专利必须要写具体实施方式吗?申请美国专利必须要写最佳实施案例吗?
如果你的发明足够简单,仅仅写出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就能够实现你的发明,你可以不写具体实施方式。具体实施方式不是硬性要求。这个审查指南是有规定的。审查指南2010 第138页第2段,明确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如果说明书涉及技术方案的部分已经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主题做出了清楚、完整的说明,说明书就不必在涉及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再作重复说明”。意思就是说,你只要充分公开你的发明,写不写具体实施方式不是重要的,比如你的权利要求就跟你的具体实施方式一模一样,你就没必要再写具体实施方式了。但是你的权利要求要是有上位概括,那你还是要给出实施方式。美国专利法不了解,不知道需不需要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