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车险的标保险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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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是什么险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车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拓展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车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世界上最早的一份汽车保险出现在1898年的美国。美国的旅行者保险有限公司在1898年给纽约布法罗的杜鲁门马丁上车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了第一份汽车保险。马丁非常担心自己的爱车会被马冲撞。美国全国只有4000多辆汽车,而马的数量却达到车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了2000万匹,马车仍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在100多年之后,美国有2.2亿辆汽车,而马的数量已经减少到200万匹。一个多世纪前还被视为新鲜事物的汽车保险已经成为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机动车辆保险的真正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方面,汽车的普及使道路事故危险构成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危险车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另一方面,许多国家将包括汽车在内的各种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列入强制保险的范围。因此,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在全球均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保险业务。
2009年来,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中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一,到2011年末,中国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一亿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汽车保有国。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25亿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7872万辆,增长20.4%,民用轿车保有量4962万辆,增长23.2%,其中私人轿车4322万辆,增长25.5%。
由于汽车数量的猛增,与之相对的车险市场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2001年中国车险保费为421.70亿元,车险行业首度扭亏为盈。到2011年,国内车险的保费收入达到3504亿元,同比增长16.66%。
四大车险都有什么
车险种类按性质分为强制保险和商业险车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商业险包括车辆主险和车辆附加险两种。车险四大主险是指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座位险。
1.车损险
车损险是四大主险最主要的险种,即车主在驾驶过程中遭遇事故造成车辆全部或部分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按照投保额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种保险方式。
2.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指被保险人或其车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他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致使车上第三者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部门鉴定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经济赔偿。
3.盗抢险
盗抢险顾名思义当车辆遭遇盗窃、抢劫等造成财产损失时,经由公安侦查部门立案正式的,在满60天内未有查明结果,可以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
4.车上人员座位险
车上人员座位险即只要在车上的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客,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予以经济赔偿。
【拓展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世界上最早的一份汽车保险出现在1898年的美国。美国的旅行者保险有限公司在1898年给纽约布法罗的杜鲁门马丁上了第一份汽车保险。马丁非常担心自己的爱车会被马冲撞。美国全国只有4000多辆汽车,而马的数量却达到了2000万匹,马车仍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在100多年之后,美国有2.2亿辆汽车,而马的数量已经减少到200万匹。一个多世纪前还被视为新鲜事物的汽车保险已经成为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车险的保险标的是指什么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应答时间:2020-08-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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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的概念到底是什么?
汽车保险的概念: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2020年,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复杂问题,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该次车险综合改革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改革后,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