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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拒不提出财务账册(公司注销时没有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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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通过法院判决解散了。工商局成立清算组并备案了,但是原法人代表拒不移交账册、公章、证照及公司

问:我们公司通过法院判决解散了。工商局成立清算组并备案了公司解散拒不提出财务账册,但是原法人代表拒不移交账册、公章、证照及公司档案资料。并将所有公司解散拒不提出财务账册的东西放到了自己家中,自己消失,给丈夫和子女授权代理和清算组周旋,扯皮,清算组该怎么办?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破产企业的负责人不提供财务账册会构成犯罪吗

您好公司解散拒不提出财务账册,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解散拒不提出财务账册公司解散拒不提出财务账册,可能构成犯罪公司解散拒不提出财务账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公司解散拒不提出财务账册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破产债务人拒不提交企业会计帐册,是否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被罢免法人拉拢财务人员拒绝交接工作和财务账册怎么办?

这个完全可以去报警的,请警察介入

如果影响公司经营,给公司造成损失

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赔偿

  公司解散拒不提出财务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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