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外观专利是申请几件(衣服外观专利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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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衣服可以申请外观专利吗?
衣服可以申请外观专利。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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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申请外观专利的注意事项:
1、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应介于3厘米×8厘米和15厘米× 22厘米之间;
2、图片必须用电脑绘制或正规制图工具绘制;
3、立体产品图片应包括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平面产品图片包括主视图和后视图(对称或相同的可省略);
4、各个视图的比例必须一致;
5、图片或照片中不得有不是构成外观设计的图形或文字,如商标、标志、名人肖像、也不得有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标记等;
6、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3~6个月左右,办理授权手续后三个月内颁发《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外观专利可以申请系列吗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属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专利法第31条第2款)系列产品如果属于以上属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相似的外观设计最好同一天提交,否则在先的可能会影响在后的权利。
服装行业能申请什么专利吗?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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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
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
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授权阶段
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观设计专利
一整套设计能申请多件外观专利吗?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提交原则上是一设计一申请,新修改专利法的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了两种可以合案申请(即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并按一件申请收费)的情形:
1、针对同一产品而作出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
2、成套产品。
(1)相似外观设计必须是针对同一产品的。一般情况下,经整体观察,如果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通常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则认为二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2)成套产品是指由两件以上(含两件)属于同一大类、各自独立的产品组成,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其中每一件产品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而各件产品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出其组合使用价值的产品,例如由咖啡杯、咖啡壶、牛奶壶和糖罐组成的咖啡器具。
应当注意的是,涉及成套产品的专利申请中,不能再包含针对某个或全部套件而提出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
如何申请专利?服装设计款式方面的
囿于产品的特性,服装既没有高技术壁垒,也没有高资金门槛,对于服装企业甚至懂服装技术的个人来说,仿制一个款式轻而易举。
而对于款式开发的企业来说,服装设计由于是实用艺术领域的设计,因此,在人力物力上有形和无形的投入非常之高。这样,一方面是高成本投入开发却得不到市场保护,另一方面是轻易驳样就获得了暴利。
由此,一个法律问题凸现了出来:服装产品的知识产权如何来保护?和其他相关行业一样,我国服装业的法律规范也是正在逐步完善之中,对一些新的市场状况还不能完全顾及,因此,对服装款式仿冒,有关部门也是束手无策。市工商管理部门的一位同志就曾很为难地对记者说:对商标侵权,我们可以按照法律予以处罚,但款式的仿冒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即使企业举报,也无法处理。
于是,去年,有关行业部门和法律工作者提出了一个设想: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对服装款式以外观专利的方式予以保护。这一设想也得到了来自专利保护部门的支持。由于服装款式的适用周期比较短,因此,有关部门对外观设计专利加快了审批,一般一件外观设计申请在当天就可以取得专利申请号码,并在6——8个月内获得专利授权。然而,这一呼吁却没有得到最需要保护的服装企业的热烈响应,主动申请专利的几乎没有。这是为什么呢?记者对法律专业人士和服装专业人士进行了采访,结果发现,由于出发点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两方面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有很大的差距。法律界人士着眼的是法律的健全,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而服装界人士更多地关心服装产业的发展,关心任何法律对这一产业不形成障碍,同时,他们也觉得,目前的服装外观专利申请,与服装产品本身的特点有距离。
应该说,从法律的高度对企业的权益进行保护是一个非常好的设想与实践,但服装行业的特点非常多,它不同于一般的标准产品,它的时尚性,它的实用性,它与人体的特殊关系,乃至于它的流行传播方式都决定了它很难以一般外观保护的方式进行保护。这样,如何保护服装企业的原创性劳动,再一次成为问题摆到了桌面上。(华鱼)法律界人认为——外观设计专利对服装企业至关重要如果得到有效利用,外观设计专利在创造企业在消费者中的形象以及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是一个很重要的工具。它的好处是:独占权:外观设计专利允许企业在该专利10年有效期内独占使用,有权排除其他人对该外观设汁保护的款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和仿冒。
强有力的市场地位:通过这些独占权,可以阻止其他人对本企业生产的服装进行商业使用,从而减少竞争,并在市场上树立一个卓越的形象。
投资的更高回报:在投资广大量金钱和时间开发服装新产品之后,企业可以在专利独占权的庇护之下对该产品进行广泛宣传和商业化,以使企业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许可或出售专利的机会:如果选择不由自己来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町以将该专利出售或许可给另一家公司使用,形成新的收入来源增强谈判实力:专利权可以增强谈判地位,增加获得订单—的可能性。
企业的专利战略:将企业创新性的产品纳入到国家的专利保护体系之中,构建企业自己的专利库,从而占领知识产权制高点,有效防止假冒、仿制等侵权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领先地位。(上海汇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律师李祖踏、袁洋)服装界人士认为——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服装产品和发展特点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有意义的,对于发明者的权利保护,对于行业内法律观念的形成肯定有意义。不过这更多的在于它在法律观念上的意义,在实际使用上,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
首先,服装本身的特点决定,服装外观设计专利没有很大的意义。这是因为,服装产品因为与人体的特殊关系,决定了它不可能拥有很大的外观特性,一般服装都是两个袖子一个身体两个裤腿,你要把这个申请了别人就没有办法做衣服叮所以,一般只是局部特征专利,但这个很难判断它具有独特性,比如LEVI’S牛仔,它的拷钮设计就是有专利的,但许多年来,许多产品都有类似的甚至同样的款式,也没见LEVI’5与谁打官司了。因为这种专利太没有独特性了。
第二,没有先例。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听说过国外有哪一个著名品牌申请专利的。应该说,国外的服装品牌历史比我们长,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也比我们周全,为什么他们都没有用专利来保护呢?就是因为判断难,操作不易。在国外,更多的是面料的专利,因为它具有技术性,可以比较方便地认定。
第三,造型专利不利于行业的发展。服装是一种流行产品,它的传播本身就是一个拷贝的过程,这和技术性产品在使用中流传有很大的不同。通过不断的拷贝,不断的变异,新的款式就形成了。从实践上看,实际上没有两件衣服是完全相同的,因此,专利并不能保护发明者。比如,你的外观设计用红色镶嵌,我用绿色可不可以?如果一定要严格制止拷贝,那么,大师们的许多奇思妙想就不会进入我们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师的流行发布,其实就是公布了一个流行的源代码,许多细节设计就是让我们这些普通设计师参考的,如果绝对禁止借鉴,那么,服装就不是一个时尚产业,而是技术产业了
是申请108件外观专利还是可按一件外观专利来申请?
都可以,随你心情,只不过成本不一样。下面给出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实例:
以下属于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而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实例。
1、 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2、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 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的部分,如袜跟、帽沿、杯把等。
4、 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而言,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例如,不能用相同的插接件插接成具有特定形状或图案的组件的插接件不能单独使用,不能构成独立产品,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仅仅当这样的插接件和其他可与其插接的插接件一起作为插接组件玩具,以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才能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5、 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
6、 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
7、 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
8、 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
9、 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10、 一般文字和数字的字型以及字音、字义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具体内容。
因此,你的申请应该可以取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