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验收是否需要地勘(主体验收勘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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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主体分部工程验收记录需要地质勘察单位签字吗,按国标的规范来说明,如果不要,说明在哪本规
原则上不需要,若需要,咨询当地质量监督站或监督员,勘查单位只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基槽验收记录、基础验收记录等涉及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上需要签字、盖单位公章,在工程竣工的时候,在出具涉及勘查部分合格的检查报告、和竣工备案表上签字盖章。
主体结构分部验收为什么需要勘察单位参加
主体结构技术要求严格,类似有些主体结构设有沉降缝这种情况,勘查单位必须药参加,并提出相关意见和材料
主体结构验收要满足哪些条件?
主体结构验收工程实体所需达到的条件有: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设计文件规定和工程洽商所包括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主体结构验收程序:
1、现场条件。结构封顶,屋面板模板拆除完毕,屋面板砼试块报告合格,砖墙构造柱栏板等二次结构完成。
2、结构实体检验完成。包括砼同条件试块,楼板厚度检测,有的地方还要求回弹等等。
3、结构分户验收完成。
4、砼试块评定,砌筑砂浆试块评定,沉降观测等资料汇总。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形成结构自评报告。
5、监理评定合格,可以组织各单位进行结构验收会。包括甲方,监理,设计,施工,地勘,质监站。
主体验收需要勘察单位参加吗
质量管理条例主体验收是否需要地勘,第十六条主体验收是否需要地勘,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勘察单位虽然亦是责任主体,但已经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
主体验收时,勘察单位一定要参加吗
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勘察单位虽然亦是责任主体,但已经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