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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简述专利的特征)

如何应对“专利流氓”提起的侵权诉讼

您好,在知识产权领域,“专利流氓”已成为多个国家所面临的麻烦,以美国为最。而在中国,由“专利流氓”启动的诉讼已开始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的困扰。“专利流氓”虽然提升了企业对于专利价值的重视程度,但也为社会带来了更大的负面影响。如果任其发展,“专利流氓”可能会提起更多的专利诉讼,不仅会扰乱市场秩序,还将破坏正常的知识产权环境,影响专利交易市场的稳定运行。

第一,要加强对专利流氓之类行为的制约制度安排,包括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整治顺序和管理制定等方面。

第二,目前我国对专利侵权等方面的一些界限还是比较模糊的,现在也没有立法,即使有立法也很难详细。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当让专业流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付出相当的代价,即增加专利流氓的诉讼成本。一旦被认定是专利流氓行为,就基本可认定是一种不正当的恶意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可要求被视为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原告方的专利流氓来承担它自己的诉讼成本和费用,同时还要让他承担被告相关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第三,专利本身以及专利审查的质量都需要有所提升,用更严格的标准来避免专利流氓的得心应手。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大企业在面临专利流氓时有什么好办法?

专利流氓指的是自己不从事产品生产和销售,只以专利权起诉其他企业侵权,以获得赔偿而盈利的机构或者个人。 要想避免专利流氓的侵扰,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专利审请和流动监管。相关法律上规定的对专利权的保护,完全使专利权一刀切,以致把专利流氓也归入了正义的一方面,而在专利流氓进行突然诉讼时,能够做到合法却很难做到合理性。显而易见,这种“漏洞”需要进一步填补,不给专利流氓以恶意诉讼的机会。 2.成立一些专利联盟组织。这种其实就是所谓的专利银行,组织负责与专利流氓在市场抢夺专利,然后存起来,相关企业可以按照相对合理的形式获得相关专利的使用权,以免受专利流氓的侵扰。事实上,这与专利流氓模式上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不同的是,这种联盟组织不会狮子大开口,无论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能让大家接受。 3.企业建立自己专利体系。这方面,也可以收购一些专利,直接争取到自己所需要的,不给专利流氓机会。但更为重要的,还是加大研发,在发明专利上有所作为,不但可以让专利流氓远离,而且有利于建立行业壁垒,强化企业发展,掌握市场竞争主动权。

面对"专利流氓",政府该不该管

“专利流氓”运营专利的行为,本属于一种市场行为,政府不宜对其进行过多的干预。然而,正如任何企业经营行为一样,当其对社会福利整体或公共利益造成了不利影响时,政府就有责任对其进行干预,尤其是“专利流氓”运营的对象是专利权这一政府赋权时,政府的监管就显得更加重要。实际上,政府对于“专利流氓”的关注和干预不只发生在美国,在欧洲同样存在。例如,欧盟就有多起涉及“专利流氓”专利行为的反垄断或不公平竞争诉讼(比如诺基亚诉德国“专利流氓”公司IPCom,谷歌诉诺基亚、微软和加拿大“专利流氓”公司Masaid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的监管需要把握住时机和程度两个重要方面,什么时候、什么场合需要进行干预,要如何以及实施什么程度的干预,否则政府行为会扰乱正常的市场行为,可能不仅不利于社会、经济与技术的发展,还可能会起到反作用。

“知识产权流氓”是什么,遇上了该怎么办

在美国现在有利用专利敲诈大企业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的专利权人。这些专利权利要求模糊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覆盖范围广,很难准确判断侵权与否。由于美国诉讼成本极高,完整应诉可能需要花费上千万美金,故很多企业选择和解。美国企业以及在美国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的外国企业都不堪其扰。这些专利权人被称之为“Patent Troll”, 国内有翻译为专利蟑螂或者专利流氓。

怎么办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首先找专业机构判断是否侵权,如果侵权,权衡一下“付费和解”与“无效其专利”二者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精力成本和商誉,选其一。

以后自己也要申请专利,保护好自己

了解什么是专利,才能有效防止专利流氓

什么是专利:简单地说,专利就是国家和技术发明人签订的一种合同,国家同意发明人在一定期间内拥有对该技术(包括产品和方法)的排它的使用权。作为交换,发明人必须将其技术发明的内容详细公之于世,让他人有参考研究和进一步做出新的发明的机会。为了取得专利,发明人必须向国家的专利管理部门(如美国的专利商标局、中国的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证明自己的发明达到了“三性”: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非显著性)。

实用性:排除了纯粹的科学发明,要求申请专利的技术必须在工业上产生积极效果:如果是方法,必须可以在工业上使用,达到设计的目的;如果是产品,那么必须可以在工业中能够制造。

新颖性:在专利法中对新颖性进行了如下规定:如果一项发明不构成现有技术的一部分,该发明具备新颖性。

现有技术包括所有在发明优先权日期之前,已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或使用或任何其他方式公开的事物(产品或工艺或两者中任何一者的情报以及任何其他)。

通常破坏新颖性的方式包括两种:在先公开(Prior Disclosure)and可实现性(Enablement)。

另外,在专利法还对新颖性宽限期进行了规定,总体上新颖性的宽限主要考虑非法获得、违背诚信原则等的披露、国际展会的披露等。

在提出申请专利日期前六个月之内披露构成发明的方案,凡有下列理由之一者不认为应被公开。

例如

(a)该公开是由于其内容被任何人非法获悉或由于任何人不守保密信约所造成;

(b)该公开是由于任何人不守保密信约,例如由发明者秘密透露,或受其他任何从发明人处探知或被告知内容的人的秘密透露而知悉内容;

(c)该公开是由于发明人在国际展览会上展出此项发明,并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声明,该发明已经展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条件提出书面证明证实该声明;

等等。

创造性:是一项技术是否能获得专利授权的内在特质,在美国叫“非显著性”。简单地说,一般技术人员不用多少创造劳动就能实现的技术改进不具有“非显著性”,不能通过这一审查。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定义不尽相同,专利种类也各别。

专利权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个是地域性,一个是时效性。

前者指的是专利权只在授予专利权的国家或者地区内有效,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比如台湾授权的专利在大陆是不受保护的,美国授权的专利在中国也是不受保护的,但是签订了互相承认专利权的条约的国家之间除外,比如欧盟国家之间。后者就是专利权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过期就不受保护。

"专利流氓"的是与否

对应于英文里的patent troll又称专利蟑螂、专利楚奥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是指那些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由于没有实体业务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国际上又称其为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非实施实体)。Intellectual Ventures(高智发明)、Interdigital、Acacai等都是其中的赫赫有名者。

然而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在中国还有一种行为,也是一种“专利流氓”,那就是长期不创新,反而理直气壮用别人创新、专利等知识产区获得极低成本从而赢得高速发展的企业。在手机界这种行为尤盛,甚至有些组织和个人还鼓动个别国产手机企业不要向拥有创新专利和知识产权的企业缴纳相关费用等行为。这些行为事实上严重和当前国家倡导的创新、转型、走出去等产业政策背道而驰,急需纠正。对于这类企业应该给予鄙视和必要的法律措施,而不是鼓励和默许耍流氓式的野蛮发展。

如果遇到专利流氓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

首先找专业机构判断是否侵权,如果侵权,权衡一下“付费和解”与“无效其专利”二者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精力成本和商誉,选其一。

以后自己也要申请专利,保护好自己。

为什么这么多人反感专利流氓

1、专利流氓是指那些几乎没有实体业务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主要通过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的公司。

2、专利流氓有百害而无一利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只是钻营专利法的空子。

3、所以大家都讨厌专利流氓。

4、希望对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你有帮助。

到底什么是“专利流氓”

对应于英文里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的patent troll 又称专利蟑螂、专利楚奥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是指那些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由于没有实体业务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国际上又称其为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非实施实体)。Intellectual Ventures(高智发明)、Interdigital、Acacai等都是其中的赫赫有名者。

  简述对专利流氓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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