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业园区评估导则(山西省工业园区评估导则公示)
本文目录一览:
工业园区 规划环评 执行哪个导则
你是环保局,还是环评机构执行标准一般根据
项目所在地
的规划区域来确定规划中为工业园区
水气声渣就执行工业园区标准规划中为商住混合区
就执行商住区标准规划中为住宅区
就执行住宅区标准简单的说就是根据
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
的性质来划分。
现在有哪些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依据和导则?
安全评估报告引用的,估计差不多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令第40号
(5)《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二十二号,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十五号,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8)、《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1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1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
(1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0号)
(1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16)《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12〕145号
国家级工业园区与省级工业园区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不同部委对不同产业的划分标准不同山西省工业园区评估导则,没有统一的国家级工业园标准。
省级工业园归属于省级地区政府管辖山西省工业园区评估导则,每个地方政府的划分标准是自定的山西省工业园区评估导则,存在差异。
工业园区是划定一定范围的土地,并先行予以规划,以专供工业设施设置、使用的地区。工业园区的设置,通常是为了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而设立。
工业园区的用途:
工业园区的用途相当多元,除了工厂、厂办等一般工业设施之外,亦可提供高科技产业使用,甚至有研究机构与学术机构进驻。工业园区如经过妥善的开发,通常会发展成为一个产业聚落。
在山西省工业园区评估导则我国,工业园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焦点,如雨后春笋般兴盛起来,不少工业园取得了经济效益,甚至成为区域形象工程。据《中国工业园区开发运营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我国国家级高新区的有83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07家;通过规划论证正在建设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数量达到39个,其中通过验收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有12个。中国各个省、大部分地市甚至部分县都已开始建设自己的工业园。
前瞻网工业园区行业研究员指出,各地区政府把工业园区建设作为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纷纷制定政策与规划推动工业园区的发展,我国工业园区建设将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工业园区具备较好的投资潜力。但是,由于我国工业园建设起步较晚,建设经验不是很丰富,在我国工业园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凸现出一些问题。如:园区总体规模偏小、集约化不够;园区定位不园区产业结构趋同;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园区投资偏低、特色不明;用地难、融资难等。
工业的快速发展,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工业的规模化生产,使地球的有限资源变得越来越稀缺。生态经济的不断发展则要求人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于是,人们开始对现行的工业体系产生了质疑,是否可以模仿自然生态系统,使工业生态系统在其生产过程中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减少废物的产量。1990年,Frosch在英国工程师协会的报告会中对工业生态系统提出了新的见解,“工业生态系统的概念与生物生态系统概念之间的类比不一定完美无缺,但如果工业体系模仿生物界的运行规则,人类将受益无穷”。现代工业园区及各类产业园区的规划设计更加注重整体的环境景观及企业形象展示,这既是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需求,也是城市发展对工业园区的必然要求。
南昌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山西省工业园区评估导则,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山西省工业园区评估导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建立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四条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山西省工业园区评估导则:
(一)编制工业园区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对工业园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
(三)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四)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五)督促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配合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环境保护实行监督管理。第五条 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业园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从功能区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
发展改革、经济贸易、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统一监管的原则。第七条 工业园区的设立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设立工业园区。第八条 工业园区应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用清洁能源,维护工业园区区域生物多样性,尽可能地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第九条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在编制工业园区规划过程中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未进行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市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其规划。
工业园区规划需要作出修改调整的,应当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十条 现有工业园区规划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在本条例公布后1年内补办。
补办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现有工业园区的发展结论不符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对工业园区规划与建设予以调整;已造成区域环境严重污染或者生态严重破坏的,工业园区应当立即停止开发建设,并加以治理。第十一条 工业园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每隔3年应当组织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审批机关,发现有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第十二条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产业定位,划定产业园区,相同类型的项目相对集中。
禁止在城市和镇规划区常年主导风上风向的工业园区新建大气污染严重或者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
禁止在赣江、抚河堤岸两侧1000米范围内和城市湖泊保护范围内新建水污染严重或者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第十三条 工业园区应当逐步实施集中供热、供气,禁止新建产热量在2.8兆瓦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第十四条 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应当实行雨污分流。
在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以内的工业园区应当建设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连接的排水管网,排放的工业废水应当达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标准;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以外的工业园区应当在2010年底前配套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第十五条 工业园区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当组织进行集中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及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市、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或者已无环境承载力的工业园区,应当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第十七条 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重点行业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是什么?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land for key industry enterprises(与详查不同)
从事过有色金属矿采选、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 电镀、制革、造纸、印染、汽车拆解、造船、医药制造、铅酸 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 行业企业用地,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 ,火力发电、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市政及工业园区污水 处理厂和污泥处理处置等用地。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是利用信息收集与样品解析的方法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土地与地下水进行污染调查,判断用地被污染状况,为风险分级提供重要依据。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针对性原则
--- 场地特征:场地利用特征、水文地质特征、环境特征、区域自然和社会特征;
--- 污染物:重金属、VOCs、SVOCs;
--- 污染物程度和分布。
?规范性原则
--- 程序化:设定了调查规定的步骤和内容。
--- 系统化:制定工作计划,信息、数据和结果文件化
?可操作性原则
--- 综合考虑技术的获取、时间和经费制定调查计划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在土壤环境调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我司具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全项资质。同时我司列入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名录、佛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名录、东莞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从业单位名录、肇庆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名单、韶关土壤调查与风险评估类名录、韶关土壤场地调查监测检测类登记名录、韶关技术咨询类登记名录、韶关工程效果评估登记单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