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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对污水处理厂监管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

本文目录一览:

鞍山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鞍山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促进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鞍山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及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是指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生产运营管理的法人单位。

本办法所称运行监督管理,是指对已建成运行(含试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实施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总责,将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管网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第五条 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

建设、财政、发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试运行申请由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污水处理厂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试运行3个月仍不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及拟验收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运行。试运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第七条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营资质,管理、技术、实际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第八条 运营单位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处理设施和出水水质负责,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制定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及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水质检测等制度。第九条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运行台帐及水质、水量和污泥等监测档案,并按月、季、年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报送进出水的水质、水量、污泥处置、设备运行、运营成本、安全生产、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属国控污染源的污水处理厂应当按规定对相关监测结果进行信息公开。第十条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污水处理厂设置规范的污水排放口,在进、出水口和关键水处理构筑物等位置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和中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和中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并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水质进行实时监控。第十一条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过设计标准导致出水超标的,运营单位有举证责任和应急处理的义务。发现超标后,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取证核实和处理。第十二条 运营单位应当保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因设施大修、检修、维护等需停运或部分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于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水处理厂全部或部分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恢复正常运行后,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三条 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泥含水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各级政府应该加强污泥的资源化处置利用,运送至有资质的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处理。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快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改造和维护,拓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并确保管网有效运行。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建设、改造工作应当优先或同步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和改造,城市排水管线应当按雨污分流进行建设,未实行雨污分流区域的排水管网应当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第十五条 市、县(市)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及规范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等进行监督性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动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

采取什么措施或监管手段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一、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进行管理及维护的措施有:(一)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制度1、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和工艺流程选择相匹配的设备,提高设备的使用率。2、在选择设备提供商时一定要注重对生产厂商的技术、服务及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价,在满足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需求的基础上,选择技术成熟、能耗低的设备,尽可能在最短的回收期内收到最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3、应考虑到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以及维护保养周期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耐用性的设备,注重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出现人员及财产的损伤。4、要求针对设备复杂程度高、维修难度大(如进口水泵、曝气设备、脱水机等)、备件生产周期长的设备做好备用设备和备件的采购及存储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的持续性。5、制定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1)要明确设备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其制定年度检修计划和备品配件等的购置计划,并通过编制完善的设备管理及维修方案,对设备的选购、调拨以及报废等进行统一管理,同时负责制定设备更新以及改造技术方案,积极参与设备的调试、检查,及时对设备事故进行分析和处理;(2)应明确运行人员的工作职责。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循岗位责任制,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并认真遵守交接班以及巡查等制度,同时还要求运行工作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相应的设备调度规程等;(3)做好设备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对污水处理厂的关键设备要安排设备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特别是日常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和要点及基本故障的判断和排除;(4)做好污水厂设备日常基本保养和维护,对于设备严重故障应及时通知设备供应商专业售后人员及时到场解决。6、做好设备档案管理工作。(1)应将各种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调试资料等进行归档整理,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存放保管。如有国外资料应先将其翻译成中文,按照用途及类别整理成册。(2)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和记录工作,具体记录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开机时间、运行状况以及存在故障等,同时要将故障排除方法、维修方法、处理时间以及更换设备的具体情况全部记录归档,保证设备档案的完整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二)设置完善的设备维护规程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设备在经过长时间的运行使用后难免会出现局部零部件磨损及变形等问题,降低了设备的工作效率及安全性能,导致各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因此设备管理部门需要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设置完善的设备维护规程,规定具体的维护内容,定期检查和调整设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1、由于减速箱会普遍应用于污水处理厂的生产中,因此设备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减速箱的特性,按照气候条件选择合适的油脂。再加上受到工作环境的影响,导致经常处于污水以及泥垢中的设备部件锈蚀问题严重,这就要求设备维修人员严格按照日常防腐规定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例如可以对一些设备中的钢丝绳进行定期涂油,及时清除钢丝绳表面的污泥,尽可能地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2、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一些部位的振动幅度较大,很容易出现螺栓松动、脱落等问题,甚至会发生设备基础部位的拉翻现象,因此维修人员有必要定期检查重要连接部位例如法兰、桥式设备的钢轨以及连轴器等部件的螺栓紧固情况,并利用扳手及时将其上紧。3、污水处理厂设备上有一些零配件可以对设备以及操作人员起到保护作用,例如紧急停止开关、空气开关、超载报警装置以及漏电保护器等都具有保护功能,而这些零部件一旦发生故障,将会造成较大的安全事故,工作人员在发现故障后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必要时则可以进行停机处理。(三)加强备品配件的计划管理1、在污水处理厂设备备品配件的管理工作时,设备管理部门应该定期进行备品配件的清点和采购,防止由于配件缺乏的原因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生产。2、对于采购难度较大的国外配件,若可以用国内配件进行替代则尽量用国内配件,如果无法替代可以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绘、制作,必要时应向生产厂家定制。3、还需要在满足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运行的基础上,实行备件计划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备件储量,尽可能地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库存的合理性,确保污水处理厂设备备品配件管理工作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的需求。二、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进行管理及维护的重要性1、决定着污水处理厂的生存。污水处理设备是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工作的物质基础,污水处理设备的品质性能、系统结构和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直接决定着污水处理厂能否正常发挥污水处理的功能,能否抓住污水处理的市场,从而能否保障正常的生产效益,关系到污水处理厂的生存问题,因此,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对于污水处理厂本身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决定着污水处理厂的生产成本。做好污水处理厂各种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可以有效的延长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年限和检修周期,节省维修费用以及减少停工损失,从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利润水平和污水处理的质量水平,更有利于污水处理厂的生存和发展。3、决定着污水处理厂工人的健康与安全。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决定着污水处理设备是否能够实现良好运行,倘若出现设备故障或者由于人员操作不当等现象,就极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从而对污水处理厂工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并坚持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降低各种事故发生的几率,保障污水处理厂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总责,通过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和适当的财政补贴,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管理。

财政、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污水再生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应当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第六条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运行申请。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具备运行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运行。第七条 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第八条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在进水口、出水口和关键水处理构筑物等位置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流量计量装置,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施联网。

在线监测装置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过依法检定,使用中的在线监测装置,应当依法定期检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维护在线监测装置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第九条 污水处理厂出水口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设计能力大于2万吨/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要求的中控系统并正常运行。第十条 工业企业等排污者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在工业企业内部先行处理,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水质浓度不得高于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标准。第十一条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进行提标改造。第十二条 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过设计标准导致出水超过标准时,城镇污水处理厂有举证的责任和应急处理的义务,并且应当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处理。第十三条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并对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对污泥暂存池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建设要求。第十四条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臭气外溢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第十五条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记录和台帐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保持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因设施大修、检修、维护等确需全部或者部分设备停运或者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并按照规定时间恢复正常运营。第十七条 因突发事件导致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或者部分设备停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立即启动安全运行应急预案,进行检修,并在2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恢复正常运行后,污水处理厂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八条 城镇污水处理厂需要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置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建设。

城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期间或者停运期间,废水若需直接排入河湖,应当向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求污水处理厂环保管理制度!!!哪位高人赶紧帮忙解决一下。。急急急!!!

环境保护管理

1、目的

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技术科负责组织建立公司环保管理网络,明确环保工作职责。

3.2 安全技术科负责编制年度工作实施计划,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实施污染治理方案。

3.3 安全技术科负责促进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

3.4安全技术科负责实施环保宣传教育及有关人员的环保培训工作。

3.5 安全技术科负责公司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公司各单位积极实施清洁生产。

3.6 安全技术科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3.7 安全技术科负责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和上报,负责协商解决一般污染事故的赔偿问题。

3.8 安全技术科负责公司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监测统计工作。

3.9 安全技术科负责对公司各种污染物进行例行监测。

4 工作程序

4.1 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4.1.1 安全技术科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形成从公司领导、部门,到车间、班组的环保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应职能明确,发挥职能作用。

4.1.2 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在主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和开展公司的环保工作,车间主要领导具体布置和实施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4.2 环境保护计划管理

4.2.1 安全技术科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2 安全技术科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目标及实施方案,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发布实施。安全技术科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管理;同时,年终进行总结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4.3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安全技术科监督建设项目按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的步骤逐步落实。

4.4 环境保护宣传

4.4.1 安全技术科组织实施公司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工作。

4.4.2 公司各单位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配合安全技术科有计划的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

4.4.3 安全技术科负责组织公司环保人员的培训工作。

4.5 环境污染防治

4.5.1 公司各单位应将环保管理作为生产管理的一部分,并纳入到生产管理系统中去,查清并分析本单位的污染现状和排污底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环境污染治理。

4.5.2 公司各单位加强工艺和设备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利用好各种能源、资源,提高外排污染废气的达标率,实现废水零排放。

4.5.3 公司各单位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4.5.4 质检科对监测到的异常数据要及时报生产技术科、安全技术科,查明原因并向有关领导或上级部门汇报。

4.6 安全技术科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4.7 污染事故处理

4.7.1 工艺车间严格操作,加强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纠纷。

4.7.2 安全技术科对一般污染事故进行调查、上报及处理,提交污染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和污染损失赔偿报告。对重大污染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上报。

4.7.3 污染事故单位对污染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积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4.8 污染源调查及环境保护统计管理

4.8.1 安全技术科负责公司污染源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4.8.2 污染源调查及监测数据原始记录表、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规范。

4.8.3 安全技术科统计、上报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准确、齐全、完整、及时。

4.8.4 安全技术科进行环保统计分析,做出环保统计分析报告。

4.9 环境监测管理

4.9.1 质检科负责对污染物进行例行监测。

4.9.2 质检科建立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并按时报出.记录做到规范、齐全、正确、准时。

污染物排放管理

1 目的

响应国家环保制度的重大变革,严格达标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并有计划的削减排污总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污染物排放管理。

3 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污染物排放的基础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工作。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污染物回收、处理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3.4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的落实,制定污染物处理排放预案并实施。

3.5安全技术科负责协商解决一般污染事故赔偿问题;负责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上报。

3.6安全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单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工作程序

4.1污染物排放基础管理

4.1.1根据公司制定的环境管理网络,网络中的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4.1.2各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环保意识,严格日常工艺操作,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4.1.3 对于污染物长期排放异常的单位,如由于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由生产技术科与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共同研究近期处理、控制措施和长远治理规划;如非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由安全技术科下发环保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4.1.4 各单位建立定期清捞地沟油污的制度,每周清捞一次,确保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长期稳定达标,降低COD排放总量,降低废水中和处理再利用过程中的成本和难度。

4.2污染物排放计划管理

4.2.1各单位组织进行排放污染物的审查工作,并将生产工艺中各排污节点及所排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技术科。

4.2.2 在大修、抢修、日常维修设备或设施时,可能引起排放口排放异常的,所在单位要有应对预案或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技术科。

4.3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各种排放和废弃污染物的管理

4.3.1及时做好本单位废油的回收清理工作,各机体、油箱的残油要进行收集以备回用,不允许直接排入地沟。

4.3.2检修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一般固体污染废弃物、危险物品要集中收集;重点污染废弃物、危险物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由环保员监督,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收集;收集起来的污染废弃物、危险品要由专人管理,避免造成污染事故。

4.3.3检修各单位严格液体污染物排放,收集起来的污染物能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本单位负责人监督,由专人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公司废水处理站进行再处理利用。

4.4各单位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污试运行期间染物排放管理

4.4.1各单位有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时,应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制定污染物排放应急处理预案,并在试运行前与试运行报告一同上报安全技术科。

4.4.2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试运行期满后,由安全技术科协助政府环保部门,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污染物排放验收工作。

4.5污染事故的处理

4.5.1出现异常排放引起的一般污染问题,安全技术科及时调查原因和周边农作物污染影响状况并编写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并协商解决污染赔偿问题。

4.5.2异常排放引起的重大污染问题,安全技术科协助公司调查原因及污染影响状况,并编写报告并上报政府环保部门。

废水管理

1 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生产工艺废水零排放环保目标,防治环境污染,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废水排放管理。

3 职责

3.1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废水达标排放于厂内中和处理站的实施管理。

3.2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内排废水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

3.3各生产岗位负责本单位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废水达标处理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3.4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废水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3.5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废水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6行政科负责生活用水和排放的管理。

4 工作程序

4.1生活废水的处理

4.1.1公司生活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卫生间涮洗生活用水,这些生活污水先排入化粪池沉淀处理,经沉淀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的水质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黄骅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1.2公司员工要牢固树立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的思想,杜绝水资源的浪费。

4.1.3行政科负责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1.4行政科负责雨水收集储存设备的管理,绿化用水合理使用,减少雨水的排放量。

4.2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处理

4.2.1公司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按照项目工程设计为‘零排放’。各生产岗位产生的废水全部通过地下管网,流入公司污水中和沉淀处理站,通过酸、碱中和以及物质处理沉淀后,经管道分别输送到盐水化盐岗位和二次水循环池进行再利用,达到废水不排放无污染,形成良性循环。

4.2.2各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日常操作,禁止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经常对本岗位排放废水进行检测,保证其指标不超出规定范围。

4.2.3各生产岗位必须规范、正确填写检验报告,检测结果及时报车间。车间及时掌握废水各项指标数据,出现问题及时向生产、安全技术科进行汇报,同时查找原因进行解决。便于废水处理站及时调整处理参数,防止超标事故发生。

4.2.4各生产岗位及时做好本单位废油的回收清理工作,各机体、油箱的残油要进行收集以备回用,不允许直接排入地沟。必须建立定期清捞地沟油污的制度,每周清捞一次,确保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长期稳定达标,降低COD排放总量,降低废水中和处理再利用过程中的成本和难度。

4.2.5各生产岗位在大修、抢修、日常维修设备或设施时,可能引起排放口排放异常的,所在车间必须要制定应对预案或措施,需经预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各装置环保考核指标)排放到废水处理站,并及时上报安全技术科。

4.2.6各生产岗位清洗设备、场地等产生的废水必须排入地漏,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得排入明沟。

4.2.7各生产车间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防止过多的水源被污染,增加废水的产生量,加重废水处理站的处理的成本和难度。

4.2.8质检科应将分析化验后的有毒废液须收集、回收,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外排。

4.2.9废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和操作,杜绝超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按应急预案响应。

5执行国家标准

5.1生活废水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5.2生产工艺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

废气管理

1 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生产工艺废气达标并减量排放,防治环境污染,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废气排放管理。

3 职责

3.1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单位废气达标排放的实施管理。

3.2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单位内排废气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

3.3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废气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3.5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废气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6水汽车间负责锅炉脱硫除尘装置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公司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燃煤产生的烟尘,通过

花岗岩烟气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2类50%指标(烟囱高度36m,未达到要求45m),方可排放。

4.2公司优化环保设计,引进先进事故氯、氯尾气和盐酸尾气吸收装置,实现了氯尾气零排放和盐酸尾气零排放。避免了大气污染,大大减少了工业废气排放量。各相关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操作和管理,为实现长久目标提供保障。

4.3水汽车间加强锅炉脱硫除尘装置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废气各项指标必须达标排放。

4.4锅炉严格按照《锅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调节操作,确保燃料完全燃烧,提高加热炉热效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

4.5氯车间加强事故氯、氯尾气和盐酸尾气吸收装置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杜绝废气的排放。

4.6各生产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超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按应急预案响应。

5执行国家标准

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5.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5.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噪声管理

1 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降低噪声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噪声排放管理。

3 职责

3.1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噪声达标排放的日常管理。

3.2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噪声的控制、统计和申报。

3.3各车间负责本系统岗位噪声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3.4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噪声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3.5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噪声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6设备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排放的管理。

3.7设备科负责新装置防噪声污染的选型。

4 工作程序

4.1公司噪声主要来自于氯、氢压机、空压机、冷冻机和锅炉风机等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配置隔声、消声装置和减振措施。噪声指标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类方可排放。

4.2各部门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在改建、扩建、新建装置的同时,对噪声超标部位必须落实噪声防治设施,避免新的噪声污染。

4.3安全技术科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的目标,针对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制定综合治理目标、指标。

4.4安全技术科按监测计划负责进行厂界环境噪声及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的监测,做好记录及统计上报工作。

4.5设备科对新装置要选购制造精度高、噪声低的设备,防止噪声污染。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达标排放的管理。

4.6各车间对本系统岗位噪声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7产生噪声源的单位,必须保证防治噪声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转。改造、拆除或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报请设备科批准。

4.8各岗位操作人员要按时巡检,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时,及时上报并查出原因,若确系设备带病运行,要立即报告车间和生产技术科,进行修复。

4.9各种设备包机到人,必须按制度定期润滑,尤其是高噪声源设备的润滑,使设备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4.10工艺设备检修时,高噪声源设备要同步检修,做到油路、汽路畅通,油标醒目,油量充足,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平稳运行。

4.11员工在高噪声岗位现场作业要戴耳塞、护耳罩等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5执行国家标准

5.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5.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固体废物管理

1 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的处置,防止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3 职责

3.1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单位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

3.2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内固体废物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

3.3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固体废物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3.4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固体废物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3.5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车间固体废物处置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4 工作程序

4.1公司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煤渣、盐泥、废硫酸和次氯酸钠。4.1.1锅炉燃煤时产生的煤渣出售作为民用建筑材料再利用。

4.1.2氯处理干燥工段产生的浓度为78%左右的废酸,全部出售

,再利用。

4.1.3氯尾气吸收过程中产生的次氯酸钠,全部出售,作为化工原料使用。

4.1.4盐泥经板框压滤形成泥饼后,厂内堆存,达到储存量运回盐场填埋。

4.2氯车间必须加强对废硫酸和次氯酸钠的日常管理,杜绝泄漏事故发生,避免发生环境污染。

4.3水汽车间必须加强煤渣和盐泥的收集、贮存的管理,避免发生环境再污染。

4.4各车间每月底将固体废物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等表,报生产技术科进行汇总。

4.5各车间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必须制定预案或措施,并进行实施。

4.6安全、生产技术科对各车间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监督和检查。

5执行国家标准

5.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01)

5.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环保各项数据原始记录资料的汇总、统计和保存,向安全技术科及时提供相关数据。

2、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3、公司安全技术科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工作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

4、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违反《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分、开除等处分。

3、环保考核

3.1安全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和设备科定期对各单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指标考核办’,做为浮动工资考核依据之一,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便于问题的整改。

3.2考核内容

3.2.1未向生产安全部门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登记申报的;各项数据不真实、准确的;

3.2.2地沟油污未定期清理,导致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超标排放的;

3.2.3对本单位污染物、废弃物、危险物品收集、管理、处理措施不当的;

3.2.4对本单位环保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排放指标超标的;

3.2.5对本单位重点污染物不做适当的处理措施直接超标排放的;造成一般污染事故的;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

附 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公司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各级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安全技术科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谁有污水处理厂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污水处理厂是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适应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一般分为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或城市管道。有时为了回收循环利用废水资源,需要提高处理后出水水质时则需建设污水回用或循环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是有各种常用或特殊的水处理方法优化组合而成的,包括各种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费用最省。设计时必须贯彻当前国家的各项建设方针和政策。因此,从处理深度上,污水处理厂可能是一级、二级、三级或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设计包括各种不同处理的构筑物,附属建筑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设计并进行道路、绿化、管道综合、厂区给排水、污泥处置及处理系统管理自动化等设计,以保证污水处理厂达到处理效果稳定,满足设计要求,运行管理方便,技术先进,投资运行费用省等各种要求。

编辑本段试运行管理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工程的试运行,不同于一般建筑给排水工程或市政给排水工程的试运行,前者包括复杂的生物化学反应过程的启动和调试,过程缓慢,耗费时间长,受环境条件和水质水量的影响较强,而后者仅仅需要系统通水和设备正常运转便可以。 污水处理工程的试运行与工程的验收一样是污水治理项目最重要的环节。通过试运行可以进一步检验土建工程、设备和安装工程的质量,是保证正常运行过程能够高效节能的基础,进一步达到污水治理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污水处理工程试运行,不但要检验工程质量,更重要的是要检验工程运行是否能够达到设计的处理效果。无数处理工程试运行的内容和要求有以下几点。 (1)通过试运行检验土建、设备和安装工程的质量,建立相关设备的档案材料,对相关机械、设备及仪表的设计合理性、运行操作注意事项等提出建议。 (2)对某些通用或专用设备进行带负荷运转,并测试其能力。如水泵的提升流量与扬程、鼓风机的出风风量、压力、温度、噪音与振动等,曝气设备充氧能力或氧利用率,刮(排)泥机械的运行稳定性、保护装置的效果、刮(排)泥效果等。 (3)单项处理构筑物的试运行,要求达到设计的处理效果,尤其是采用生物处理法的工程,要培养(驯化)出微生物污泥,并在达到处理效果的基础上,找出最佳运行工艺参数。 (4)在单项设施试运行的基础上,进行整个工程的联合运行和验收。确保污水处处理能够达标排放。

编辑本段运行管理

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一样,是赌气医生场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工作的总称,是企业各种管理活动(例如: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三产”管理)的一部分,是企业各种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 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指从接纳原污水至净化处理排出“达标”污水的全过程的管理。 1.3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是: 污水处理厂

(1)按需生产 首先应满足城市与水环境对污水厂运行的基本要求,保证干处理量使处理后污水达标。 (2)经济生产 以最低的成本处理好污水,使其“达标”。 (3)文明生产 要求具有全新素质的操作管理人员,以先进的技术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生产运行。 水质管理 污水处理厂(站)水质管理工作是各项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保证“达标”的重要因素。水质管理制度应包括:各级水质管理机构责任制度,“三级”(指环保监测部门、总公司和污水站)检验制度,谁知排放标准与水质检验制度,水质控制与清洁生产制度等。

编辑本段运行人员的职责与管理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操作管理人员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各种处理方法的优点,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科学的管理,在水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充分利用各种工艺的弹性进行适当的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问题,使处理系统高效低耗地完成净化处理作用,以达到理想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 熟练掌握本职业务 污水与污泥的处理是依靠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的原理来完成的,要利用大型的构筑物、机械、设备与自控装置,还涉及各种测试手段,这就要求所有运行管理人员除了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外,在物理、化学及微生物学方面的知识应具有更高的要求,也包括机械及电方面的知识。 (二) 遵守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的运行,除了操作管理人员应具备业务知识和能力外,还应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共同遵守。除了岗位责任制以外,还包括:设施巡视制、设备保养制、交接班制、安全操作制等。

编辑本段污水处理行业发展

污水处理厂

地球虽然有70.8%的面积为水所覆盖,但淡水资源却极其有限,人类真正能够利用的是江河湖泊以及地下水中的一部分,仅占地球总水量的0.26%,而且分布不均。 20世纪50年代以后,全球人口急剧增长,工业发展迅速。全球水资源状况迅速恶化,“水危机”日趋严重。一方面,人类对水资源的需求以惊人的速度扩大;另一方面,日益严重的水污染蚕食大量可供消费的水资源。 全世界每天约有200吨垃圾倒进河流、湖泊和小溪,每升废水会污染8升淡水;所有流经亚洲城市的河流均被污染;美国40%的水资源流域被加工食品废料、金属、肥料和杀虫剂污染;欧洲55条河流中仅有5条水质差强人意。20世纪,世界人口增加了两倍,而人类用水增加了5倍。世界上许多国家正面临水资源危机:12亿人用水短缺,30亿人缺乏用水卫生设施。 中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少,空间分布不平衡。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水资源的需求缺口也日益增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污水处理行业成为新兴产业,目前与自来水生产、供水、排水、中水回用行业处于同等重要地位。 虽然由于国家和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污水处理行业正在快速增长,污水处理总量逐年增加,城镇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但目前中国污水处理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一方面,中国目前的污水处理能力尚跟不上用水规模的迅速扩张,管网、污泥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另一方面,中国的污水处理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且处理设施的负荷率低。 因此中国应完善污水处理的政策法规,建立监管体制,创建合理的污水处理收费体系,扶植国内环保产业发展,推进污水处理行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污水处理行业是一个朝阳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中国将在“十一五”期间投资3000亿元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利用,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由此迎来高速发展期。

编辑本段性质

在我国,早期的污水处理厂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属于市政部门管辖,其建设、运营等由城管部门负责,环保部门仅负责污水处理厂出水的合格性检验。但最近十多年来,我国的污水处理领域市场化取得了很大的进步,BOT、TOT等国际先进模式引入我国,对于加速我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改善水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原有的污水处理厂也大多进行了企业改制,从而导致目前状况下,我国的污水处理厂性质复杂,有属于事业单位的,有属于国营企业的,也有属于外资、私企的。

编辑本段厂址选择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址的选定是城市和工业区的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厂址的选择同城市和工业区排水管道的布置、处理后污水出路密切相关,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技术经济比较,并应考虑以下原则: 1、厂址必须位于给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镇、工业区和生活区位于河流附近,厂址必须在它们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风向的下风向,并应同城镇、工业区、生活区以及农村居民点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又不宜太远,以免增加管道的长度。 2、厂址应尽可能与处理后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农田)或受纳水体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选择有适当坡度的地区,以满足污水处理构筑物和设备高程布置的需要,节省能源和动力。 4、尽可能少占和不占农田,并考虑有发展的可能性。

编辑本段处理工艺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以及处理构筑物和设备型式的选定是污水处理厂设计的重要环节。确定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的主要依据是污水所需要达到的处理程度,而处理程度则取决于处理后出水的去向。处理后的出水如果排入水体,则污水的处理程度既要能够充分利用水体自净能力,又要防止水体遭到污染。不考虑水体自净能力,而任意采用高级处理方法是不经济的,但也不宜将水体自净能力耗尽,要留有余地。处理后污水如用于灌溉农田,污水水质应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处理后的出水如果回用于工业企业或城市建设,要考虑两种情况:直接回用;作某些补充处理后再行回用。 污水处理厂一般是以去除 BOD(生化需氧量)物质作为主要目标。在大型污水处理厂中多采用以沉淀为中心的污水一级处理和以生物处理为中心的污水二级处理。有时为了去除氮、磷等物质,还在生物处理后,进行污水三级处理。 污水处理的产物——初级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由污泥处理系统处理。污泥处理系统是污水处理厂的组成部分,污泥采用需氧消化和厌氧消化两种方法处理(见污泥消化)。需氧消化多用于服务人口在 5万以下的小型污水处理厂;而厌氧消化则普遍用于大中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的程序是:污泥浓缩、污泥厌氧消化、污泥干化、焚烧。工业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的确定较为复杂,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去除的主要对象,对处理出水水质的要求,废水的水量、水质的变化等。对各种污染物可以采用的处理单元如表:处理工艺流程的排列顺序,是先简单后复杂;从去除对象考虑,则先去除悬浮的污染物,然后去除胶体物质和溶解性物质。

编辑本段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厂 SPR污水处理系统首先采用化学方法使溶解状态的污染物从真溶液状态下析出,形成具有固相界面的胶粒或微小悬浮颗粒;选用高效而又经济的吸附剂将有机污染物、色度等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然后采用微观物理吸附法将污水中各种胶粒和悬浮颗粒凝聚成大块密实的絮体;再依靠旋流和过滤水力学等流体力学原理,在自行设计的SPR高浊度污水净化器内使絮体与水快速分离;清水经过罐体内自我形成的致密的悬浮泥层过滤之后,达到三级处理的水准,出水实现回用;污泥则在浓缩室内高度浓缩,定期靠压力排出,由于污泥含水率低,且脱水性能良好,可以直接送入机械脱水装置,经脱水之后的污泥饼亦可以用来制造人行道地砖,免除了二次污染。SPR污水处理系统与众不同的技术特点: 1、城市生活污水和处理药剂的混合主要是在泵前吸药管道、污水泵叶轮、蛇形反应管和瓷球反应罐的组合作用下完成的,依照紊流速度、混合时间、和水力学结构数据设计,得以十分充分的混合,为取得最佳混凝净化效果和最大限度地节省药剂创造了前提条件。这是过去常规的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之水工结构所做不到的。 2、SPR系统处理城市污水时,采用五种以上污水处理药剂及其最佳配方组合使用,靠化学反应使污水中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离子和有害的盐类从水中析出,成为有固相界面的微小颗粒(它包含有污水三级处理的作用)。其中还选用了一种吸附效果很好而价钱又很便宜的吸附剂,以吸附有机污染物和色度。靠消毒剂在30分钟的流程内杀灭细菌和大肠杆菌。靠混凝的物理化学吸附作用将悬浮物及各类杂质凝聚成大而且密实的絮团。这样发挥各药剂的单独作用和它们之间的交联作用的用药方式是与常规的物理化学法不相同的。而且SPR系统使用的组合药剂配方,只能在具有十分精细的水动力学参数设计的SPR污水净化器及其系统里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在常规的水工系统里是无法使用的。

编辑本段处理技术

污水处理厂 在天然淡水资源已被充分开发、自然灾害日益频繁暴发的今天,缺水已经对世界各国众多城市的经济和市民生活构成了十分严重的威胁,缺水危机已经是我们面临的现实,解决城市缺水问题的重要途径应该是将城市污水变为城市供水水源。城市污水就近可得,来源稳定,容易收集,是可靠且稳定的供水水源。城市污水经净化后回用主要可作为市政绿化、景观用水和工业用水。 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工程包括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净化处理技术及其系统、出水输配系统、回用水应用技术和监测系统。其中污水净化再生技术及其系统是关键,污水净化处理的流程要简单可靠,投资和运行费用要为该城市经济实力所能承受,处理后出水的水质要满足回用的要求。 沿用了许多年的传统的“一级处理”及“二级处理”水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已经难以适应当今的高浊度和高浓度污水的净化处理要求,处理后出水更不能满足城市对水回用的水质要求。沿着传统的工艺技术路线只能进一步附加传统的“三级处理”设备系统,既回避不了庞大复杂的传统二级生化处理系统,也回避不了投资和运行费用都十分昂贵的传统三级过滤吸附处理系统。这些恰恰是实现污水回用的忌讳之处。所以,环保市场十分迫切需要净化效率更高、处理后出水能满足现有环保标准并且能回用于城市,投资和运行费用又要为现有城市的经济实力所能接受的污水处理新技术和新设备。

编辑本段技术发明

污水处理厂 最新发明的“SPR高浊度污水净化系统”(美国发明专利)将污水的“一级处理”和“三级处理”程序合并设计在一个SPR污水净化器罐体内,在30分钟流程里快速完成。它容许直接吸入悬浮物(浊度)高达500毫克/升至5000毫克/升的高浊度污水,处理后出水的悬浮物(浊度)低于3毫克/升(度);它容许直接吸入CODcr为200毫克/升至800毫克/升的高浓度有机污水,处理后出水CODcr可降为40毫克/升以下。只需用相当于常规的一、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工程投资和低于常规二级处理的运行费用,就能够获得三级处理水平的效果,实现城市污水的再生和回用。 SPR污水处理系统首先采用化学方法使溶解状态的污染物从真溶液状态下析出,形成具有固相界面的胶粒或微小悬浮颗粒;选用高效而又经济的吸附剂将有机污染物、色度等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然后采用微观物理吸附法将污水中各种胶粒和悬浮颗粒凝聚成大块密实的絮体;再依靠旋流和过滤水力学等流体力学原理,在自行设计的SPR高浊度污水净化器内使絮体与水快速分离;清水经过罐体内自我形成的致密的悬浮泥层过滤之后,达到三级处理的水准,出水实现回用;污泥则在浓缩室内高度浓缩,定期靠压力排出,由于污泥含水率低,且脱水性能良好,可以直接送入机械脱水装置,经脱水之后的污泥饼亦可以用来制造人行道地砖,免除了二次污染。 最新发明的SPR污水净化技术以其流程简单可靠、投资和运行费用低、占地少、净化效果好的众多优势将为当今世界的城市污水的再利用开创一条新路。城市污水实现再利用之后,为城市提供了第二淡水水源,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园区对污水处理厂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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