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综合治理复垦费黑客24小时在线接单网站(复垦费标准)
请问国家对煤矿塌陷区搬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各地标不一样,以山东为例:
根据《山东省搬迁压煤建筑物暂行规定》
补偿标准:
第十四条搬迁压煤村庄,依据登记造册的房屋建筑面积,由煤矿按下列标准支付补偿费:
(一)楼房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三十元;
(二)砖墙瓦房、石墙瓦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元;
(三)砖镶门窗砌四角土坯墙瓦房、外砖里坯混合墙瓦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九十元;
(四)干插石墙草房、土坯墙草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八十元;
(五)新村内外的水、电、道路等公用设施的修建费,不超过房屋搬迁补偿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原建筑物旧料归搬迁者所有。在搬迁村庄范围内,集体和个人的围墙、门楼、厕所、菜窖、猪圈、树木、青苗等辅助设施和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第十五条搬迁所需木材、钢材、水泥及煤炭指标,由煤矿根据旧房屋建筑面积,按照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国家定价,每平方米补助木材零点零一五立方米、钢材三公斤、水泥十公斤、煤炭二十公斤。地材由搬迁个人自理。
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以后地材价格上涨的,煤矿应按房屋搬迁补偿费的百分之四十,乘以当地市场地材价格上涨的幅度,予以补助。
第十六条属本规定第十二条范围,新村址到该村耕地之间需新修生产道路时,其资金由煤矿负担。
新旧村址距离超过三公里的,煤矿应按搬迁村庄在籍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以每人二百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生产运输工具补助费。
第十七条搬迁全民所有制和乡镇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由煤矿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偿:
(一)搬迁厂房、库房、办公室、宿舍、食堂、浴池等主要建筑物,市(地)、县(市、区)搬迁办应组织矿务局、煤矿、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搬迁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丈量、评估与核实,按其建设时的总造价予以补偿。所有建筑物旧料归原单位所有。围墙、大门、厕所、池塘、专用场地及树木等损失,不予补偿;
(二)室内外上下水道、水井、水塔、高低压供电、照明、广播、通讯线路与设施及搬迁范围内的桥涵等,按其建设时的总造价予以补偿;
(三)拆迁、安装机械设备,按其核实的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补偿;
(四)企业因搬迁造成停产,其停产损失费按在册职工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予以一次性补偿;
(五)搬迁所需木材、钢材、水泥及煤炭指标,按需搬迁的主要建筑物面积,每平方米补助木材零点零二立方米、钢材八公斤、水泥二十公斤、煤炭四十公斤,其价格执行签订搬迁协议时的国家定价。
第十八条村庄、全民所有制和乡镇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搬迁新址,确定在地表移动稳定的采煤塌陷区的,应用煤矸石充填塌陷区,并在塌陷区覆盖厚度不低于零点三米的土层,费用由煤矿负担。
在充填的塌陷区内建房的,煤矿应按房屋搬迁补偿费的百分之十五支付房屋加固费。
扩展资料
《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意见(试行)》
四、认真执行补偿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经批准实施压煤村庄搬迁的,涉及新占用的土地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或使用手续,新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按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被搬迁村房屋等地面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按照设区的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报经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征收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在压煤村庄搬迁范围内,违章搭建、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证照不全但有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房屋,其最高补偿面积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宅基地面积限额。
市和县(市、区)压煤村庄搬迁管理机构应当协调、指导煤炭企业与被搬迁村庄的村民委员会签订书面搬迁补偿协议。搬迁补偿协议主要包括房屋面积、补偿金额、资金拨付时间和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煤炭企业要严格履行压煤村庄搬迁补偿责任,所需搬迁补偿资金按财务有关规定列支,保证补偿资金及时到位。搬迁新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规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补偿资金的监管,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实行政务公开。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搬迁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搬迁压煤村庄征收土地的,县(市、区)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被征收土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参考资料: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 和压煤村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山东省搬迁压煤建筑物暂行规定
土地复垦费多少一亩地,土地复垦费多少一亩地知识
荒芜费收取标准为每亩600-2000元。此费由国土管理部门收取。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源》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扩展资料
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
土地复垦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复垦条例
我家的土地全被煤矿占用,现煤矿属于政策关闭,土地由煤矿复垦,请问复垦补偿标准怎么算,面积误差怎么办
各省份补偿不一,按当地生活水平计算。以安徽为例:
一)安徽省淮北市 1、搬迁补偿费:村民房屋及其厕所、压井、墙头、树木等附属设施按每人9000元进行补偿。 2、公益设施费:在每人9000元搬迁补偿费的基础上,再按每人1350元(即9000元/人×15%=1350元/人)补偿给集体,用于新村址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和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新村址外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等设施由煤矿负责至新村址。 3、青苗补偿费:沉陷的耕地每年每亩补偿青苗费900元,果园补偿费高于此标准。 4、集体和个人兴办的按新建重置价格的80%补偿,新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5、新村址用地:煤矿按照国家现行的征地价格,将征地款全额交付到,由负责办理征用审批手续。 6、原老庄盘土地:原老庄盘面积如大于新村址面积,多余的面积,由煤矿按照国家现行征地价格补偿给村民。 7、为协调村庄搬迁工作,在搬迁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30%,作为搬迁机动调节费。 8、按补偿总额,向主管部门交纳4%的管理费和2%的不可预见费。 9、土地复垦:沉陷深度不超过1.5米且非常年积水的土地,由煤矿支付土地复垦费用,交由土地所有者组织复垦。其中:深度在0.2-0.5米的,土地复垦费的支付标准为每平方米3-4.5元;深度在0.5-1米的,每平方米6-7元;深度在1-1.5米的,每平方米8-9元。沉陷深度超过1.5米和沉陷深度1.5米以内且常年积水的土地,以及复垦后不能恢复原用途的沉陷农用地,煤矿出资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