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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区别
融资就是借钱。企业经营中经常会遇到资金不够用内蒙古债券股权融资哪家好的情况。
要借钱就要给人家报酬。借钱可以有几种方式。股票融资内蒙古债券股权融资哪家好,就是我要向你借钱,你给我钱,我按照谈好的价格给你折算成股票。好比说是你借给我1万元,我给你2000股的我公司股票(按一股5元来谈的),你可以凭股票分红,但是没有利息,如果公司经营的好,红利要远高于利息。但如果公司破产了,股票持有者一分没有,债券持有人可以优先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
股权融资,和股票融资类似,不过是这样的公司可能没有上市资格,所以其股份不叫股票,而叫股权。
债券融资,就是和借款人商量好发行债券的利息和期限,到期还款付息,对方不参与公司经营也不享受红利。
什么是债权融资,债权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分析:企业的融资方式可以分为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也叫债券融资,是企业有偿使用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短期银行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短期公司融资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的中长期债券融资、融资租赁、政府贴息贷款、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私募股权基金等。对于债权融资获得的资金,企业应首先承担资金利息,此外,还应在贷款到期后向债券持有人偿还资金本金。 融资有以下特点: 1.债务融资只是获得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债务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债务到期必须归还本金。 2.债务融资可以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本收益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务融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但一般不会造成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法律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简称“投资主体”)直接或者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资资产、权益或者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取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创业板上市是债务融资渠道还是股权融资渠道
关于创业板上市是债务融资渠道还是股权融资渠道的回答如下:
上市公司融资方法
融资方式指企业融通资金的具体形式,上市公司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债券融资:主要包括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公司债、可转债/可交债、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股票质押及质押式回购。
2、股权融资:主要包括配股、公开增发、定向增发。
另外,按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分,也可以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这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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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
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规定如下:
一、根据《再融资注册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二、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再融资审核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1、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内蒙古债券股权融资哪家好;
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监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内蒙古债券股权融资哪家好;
3、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或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相关签字人员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三、过渡期安排
根据《再融资注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拟采取“小额快速”融资的,需要在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找投资、找合作之前,先清楚融资流程,至少要让自己有一些辨别能力。推荐给你三种找投资人、合伙人的方式:
1、去各大投资机构指定网站,投递商业计划书。
2、参加线下各类沙龙活动,在现场主动和投资人交换联系方式。
3、去网上找融资平台,借助平台聚合力量认识志同道合的人。
对大部分企业家来说,第一种海投往往没有下文了,第二种和第三种方式比较省心省力,但一定要找靠谱的融资平台,不然就是浪费时间和金钱。明德资本生态圈从业资本市场二十多年了,已帮助33家企业成功上市,对有抱负的企业主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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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有哪些筹资方式,各有什么利弊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二级市场集资方法(更正有部分内容):
1、新股上市发行股票数量及发行价(得到的金额归上市公司运营),不存在利弊因素,最基本的集资方式
2、发行分离可转债,用债券的形式供股东购买及送认股权证给股东,看好公司的将来可换成股票,如果不看好或觉得不化算可以随时套现及债券到期收回相关的利息,发行成功对公司做大做强,能更加抵御行业风险
3、发行公司债,同样以债券形式供投资者购买,到期只可以套现及收回相关利息,利息较高对保险公司比较化算,感觉选择性没有可转债这么多,不存在投资风险
4、定向增发,对指定的股东或参股的公司以增加股本的形式通过二级市场折价比例(如按市场价80%),通过股东大会及证监会审批后才能够进行,利:对上市公司经营有速度扩大业务及抵还部分的债务;
弊:对小股东不公平,很多股东都想用更化算的价格购买优秀公司,优秀公司如万科、招科、平安折20%已经非常大
5、公开增发:对集资一定的资金按所有股东的比例进行增加股本扩充,通过股东大会及证监会审批后才可以进行
如集资成功有利于公司迅速做大做强提高竞争力的话,抵抗风险,我个人认为只要该融资有明确的方向及项目是非常好的做法,弊:对短线投资者,容易造成市场的不良气氛
上市公司融资渠道
对于那些未上市的企业来说,上市本身就是一种融资方式。然而,对于已经上市的公司来说,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这4种:
1、银行贷款。这是普遍的一种融资方式,而且对于大部分上市公司来说,是相对比较容易的(除中小企业外)。银行贷款的优势在于,环节相比定增、可转债等其他手段来说更简便些,更容易审批。毕竟人家是上市公司,至少信誉不会太差,而且人家也要面子啊,一违约,全国股民都知道了。
2、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就是向原有股东或少数社会公众另外发售股票,就好比是“加餐”,在获得上市融资这顿大餐后,时不时加点小菜润润口。定增的好处在于限制比较同时增发股票的发行价通常也比较高,其本质也普通的股票融资一样,不同的则是发行对象并是所有投资者。
3、配股。我们经常听过“X股送X股、X股配X股”,这就像你去超市买泡面5连包一样,遇到促销,说不定还会另送一包,好的话还会送一个碗。配股就像另送的一包泡面:5包配1包送出去。配股是针对老股东而言的,但不同的是它不是白白送给你的,按比例配给你的股票,到头来还是要你出钱买。这种方式操作快捷、审批较快,但随着近年来监管趋严,利用配股融资的上市公司已寥寥无几。
4、可转债。简单说就是上市公司对外融资而发行的一种债券,不过你可以把你手中的债券可以变成股票。如果你持有上市公司的可转债,有这两点好处:熊市时,你可以坐享债券的利息收益;牛市时,你可以换成股票,搭上牛市快车。站在上市公司的角度来说,可转债可以保障投资者本金,并获得收益,而且上市公司表现不好还能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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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公司推荐、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和发行价格、证监会核准等证券发行制度,这三种再融资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许多差异。(1)对盈利能力的要求。增发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若低于6%,则发行当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2)对分红派息的要求。增发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红;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应有现金分红。(3)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增发要求时间间隔为12个月;配股要求间隔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没有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为什么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
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股权融资成本低且风险小
上市公司在选择融资的方式时,最先考虑的就是融资的成本。由于我国很多企业都处在成长发展期,可能无法承受债务融资的高成本和高风险,所以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会优先选择股权融资,尽管可能债务融资可以起到抵税的作用,但是相比不能偿债带来的风险,上市公司选择了更为保险的一种方式方法。相对应的,股权融资虽然也有自己的风险,比如会导致母公司的控制权下降等等,但是不必每年都分红的弹性规则还是被众多上市公司青睐。但是根据我国特有的国情,我国上司公司股权融资的成本实则是比债务融资成本高的,相关学者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原因的考量:
1.上市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少。在我国,不分配股利是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现象,即使分配股利也是以股票股利居多,现金股利很少,因此,股利支出并不会对我国上市公司形成太大的成本。
2.我国上市公司大都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一直处于控股地位,形成“一枝独秀”的股权结构,所以传统上认为的股权融资控制权削弱成本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几乎为0。
3.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偏高。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格普遍高于股票自身的实际价值,股票的市盈率(P/E)维持在高水平,因此公司通过股票融资能获得更多的可用资金,进而降低了融资成本。
我们再来讨论债务融资,一方面债务人对债务的融资有诸多使用用途的限制,使融资方在公司诸多发展方面都会显得蹑手蹑脚,银行对于贷款的很多限制性条款,让企业感到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一旦融资方没有及时偿还借款,比如周期性的经济不景气等原因,银行出于利己的角度,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债权保全,企业将会面临破产的风险。而股权融资使得公司拥有一笔永不到期的自由支配的资金,股权融资的这种“软约束”特征实际上也降低了资金成本。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第一,股票种类过多,有内资股和外资股,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和职工股,A股、B股、H股和N股等;第二,股权高度集中。公司的股权基本上由前三大股东控制,控制权达到40%以上,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故而融资决策显然由大股东操纵。由于股票发行造成的高溢价会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所以被大股东所偏好,而债务融资造成的经营性约束会给他们的经营带来压力,这也导致了大股东对债务融资的厌恶态度。
(三)内部人控制严重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内部人控制”,公司的管理层实际上控制着公司,而股东的权力受到削弱甚至被架空。我国上市公司大都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一股独大”,由于所有者缺位和代理链过长,国有股难以有效的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我国的股市波动性比较大且通常不符合情理,实质上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价值投资,股权融资的投资方大多也是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的实质性经营提出建议,而只是选择用脚投票,即一旦被投资企业不符合自身的利益考量,就会选择抛出股权,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的决策很多时候是由管理层一手决定的,企业的决策丧失了所有权人的监督,管理层的目标难免会与公司利益相悖,即会出现代理人问题。由此会导致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减少,损害管理层的在职消费利益等,而且债务融资会加强债权人对管理层的监督,一旦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利息并最终导致破产时,管理层的利益将会消失殆尽,所以管理层在本质上是厌恶债务融资的。相比之下,股权融资则赋予管理层更多自由支配现金的权利。
(四)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不发达
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下,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多样化的融资方式来优化资本结构,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融资方式存在明显的不均衡状态。股票市场门槛低且进出自由化程度高,政府监管不到位,上市公司信息的公开性和真实性也无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决策者可以通过内部消息赚取超额收益。与此同时,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缓慢,企业债券的发行相当严格,审批程序复杂,加上我国商业银行的功能尚未完善,政府对商业银行利率的干预性强,商业银行对长期借贷十分谨慎,公司为了筹集长期资金,就不得不求助于股权融资了。
拓展资料: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