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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

关于印发《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凡例:2010年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西药部分):2010年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中医药部分):中药饮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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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9年医保目录

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国家没有具体规定浙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社保有具体规定。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浙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浙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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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保中心目录

一般市级地区没有自己浙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医保目录,杭州市浙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医保目录应该是执行浙江省的医保目录,药智网医保目录数据库收载浙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了30个省市的医保目录。你百度一下“药智网数据库”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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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病医保目录

药品是个政策性市场,尤其各种目录的市场准入门槛显得对药企或代理商极其重要。什么国家医保目录、地方医保增补目录、国家基药目录、地方增补目录、国家低价药目录、地方增补低价药目录、部分省独立的农保目录等等各种目录争霸,有交叉重叠,眼花缭乱。现在各省随着大病医保的逐步推进,那么必然各地会有个大病保险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攻略

对于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一直都是人们了解的甚少的知识,现在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药一共有16种,包括:

1、用于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剂)、达沙替尼、尼洛替尼,

2、治疗乙型血友病的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3、治疗结直肠癌的贝伐珠单抗,

4、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盐酸埃克替尼(7片装和21片装)、吉非替尼、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5、治疗HER2阳性乳腺癌、HER2阳性胃癌的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6、治疗淋巴瘤的利妥昔单抗,

7、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套细胞淋巴瘤注射用硼替佐米,

8、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地西他滨,

9、治疗肢端肥大症、类癌的注射用醋酸兰瑞肽,

10、治疗高磷血症的碳酸镧咀嚼片。

二、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及限定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特指不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之内,但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确定的特药品种有格列卫等15种,各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和调整。

三、特药的保障对象和大病保险待遇

(一)特药的保障对象

特药的保障对象为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中符合特药使用适应症的患者。

(二)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

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包括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和按省协议约定从相关药企或慈善机构获得的无偿供药待遇。

1、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合并计入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下列比例予以支付:3万元至6万元部分,支付50%;6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

2、无偿供药待遇(无偿供药期):根据省协议约定,有部分特药在使用一定疗程后,药企或慈善机构可无偿提供后续治疗用药待遇。参保患者因治疗所需达到无偿供药条件后,向特药定点配送药店申请无偿供药,大病保险基金和患者个人均不再支付特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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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保的药品目录

医保目录中浙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带△符号代表什么意思?

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发[2010]215号)

文件规定:

“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浙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建立门诊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统筹地区浙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参保人员门诊使用时暂按原规定列入门诊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范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药不受此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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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新医保目录查询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

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

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

确定为甲、乙、丙三等,

增设特等,共三级十等

告诉你一个查询比较全面的信息医药数据库我一般都是上这个数据库查东西叫药智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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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最新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吗?有的话可以给我发一份吗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大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而变化调整提高的。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大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而变化调整提高的。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

诊疗项目目录: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检查,由价格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由此规范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来确定。

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在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选择必需适量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作为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来确定。为规范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各省市还制定了相应的办法,确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国家、省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简称“三个目录”。

对照“三个目录”,参保人员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分三类:一类是直接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另一类是个人首先自负一定比例后再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第三类是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而由个人全部自负的费用。其中使用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为甲类、乙类两种,不在目录内的药品为自费药品。甲类药品直接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乙类药品个人首先承担费用的10%人体白蛋白等首先负担30%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自费药品不报销。

使用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分为直接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的项目、个人首先自负一定比例后再按比例报销的项目、自费项目三类。直接纳入报销范围的项目按规定比例报销;个人首先自负一定比例后再按比例报销的项目个人首先自负10%、15%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自费诊疗或服务设施项目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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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保药品分类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

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使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

医保乙类是指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部分费用的药物。使用这类药品产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乙类要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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