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交通强制保险是国家通过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的责任保险,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本质的区别,其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其设立的目的就是它具有社会性保障功能,维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利益,使第三者在受到损害时能获得一定的补助,故强制保险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与否,并不必然以投保车辆驾驶员有过错为前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获得保险金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构成犯罪吗
国家保险法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的规定:
(第一种情况限定保险公司的骗保行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保险法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种情况限定被保险人的骗保行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依此获得保险公司赔款的。也是骗保。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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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伤害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不承担。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拓展资料】
对保险理赔不满意怎么办:
一、电话咨询。
如果是遇到保险公司不理赔或者说理赔不满意,这种情况是可以选择先电话咨询,因为电话咨询的方式可以作为一个最基本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了解看是否是公司出现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了一定的状况,或者说公司是否在理赔时将相应的信息漏掉,没有达到相应的理赔效果,那么如果电话那一方已经将自己信息填写好,而且并保证在几天时间之内进行理赔,那么就不用再接下来追究,就等着几天之内获取相应的理赔信息。
二、现场询问。
当然还是可能会遇到电话咨询但是不到位,而且保险公司依然不做出相应情况,那么只能够去现场进行咨询,那么现场咨询时首先要带上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出现情况的证明,比如说伤残证明就要带好这个单子,然后到保险公司去直接咨询情况,问公司是否有相应的理赔,如果理赔不完善,那么公司应该做出什么样的解决办法,如果当场能够给予相应答复,就可以不用再去追究,就等着相应的答复就行。
三、投诉到银保监会。
在保险合同保障内的风险,经过沟通如果理赔还达不到可以打电话到当地银保监投诉保险公司。只要投诉到银保监,银保监就会出面联系保险公司,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
四、法院上诉。
当然有些保险公司觉得自己理赔已经很到位,但实际上没有达到保险单上的理赔效果,你更不会让用户满意,这种情况,通过电话咨询或者现场去咨询都达不到效果,作为用户就只能够通过法院上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最基本的咨询方式和警戒方式,保险公司都不予以理睬,那么只能够通过法院上诉来警惕保险公司,一般到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了这一步,保险公司也绝对会做出相应回答。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否拒绝赔付?
可以。《保险法》第27 规定第2 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43 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第43 条第1 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和受益人故意制造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可以的,保险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相信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由于保险关系中具体包括了投保人、保险人以及受益人,这其中,作为保险人的话,可以将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分析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未达成恢复合同效力的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 对投保人而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投保人。对人身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金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只有在发生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时方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