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培训(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培训ppt)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1、封闭或者半封闭空间的气体检测;
2、有限空间是否电器设备,需防止电击做绝缘类安全要求;
3、监护人员的安全要求;
4、安全作业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
有限空间作业我们应该做好哪些安全防措施
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之前,我们要先对其进行通风,确保空间空气含氧量在19.5%以上,并对空间进行彻底清理,在作业的过程中也要对有限空间进行持续的通风,并且要使用气体检测仪对有限空间中的气体进行实时监测。防止有限空间缺氧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增加, 如果有异常情况出现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撤离有限空间。
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要输送器具应该采用绳索吊送,严禁上下抛掷。在进入工作空间之前要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防化服等。在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空间作业时,应使用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如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重型防化服。如果我们处于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灯具和工具。
密闭空间之外应有人进行监护才可以进行工作,监护人应严格履行其职责,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在密闭空间之外还需要准备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如果发生事故可以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救援。
室内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培训
1、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是缺氧、中毒
2、如果要说消防安全:气焊作业的风险在于缺氧、中毒、气体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电焊作业:火灾、爆炸、触电
围绕上述内容将,基本差不多了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护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谁签字确认
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培训,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培训,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有限空间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空间。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安全经费投入。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有限空间作业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装备和技术替代人工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提高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宣传和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帮助社会公众了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建立健全与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实际相适应的风险辨识管控、承发包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认本单位有限空间名称、数量、位置、类型和危险因素等基本信息,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对非固定的有限空间,根据其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基本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确认,并及时更新管理台账。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进行辨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培训:
(一)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易发生中毒事故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培训;
(二)存在窒息性气体或者缺氧环境,易发生窒息事故;
(三)存在易燃易爆等可燃性气体、粉尘环境,易引发火灾和爆炸等事故;
(四)作业空间内湿度较大,易发生电气设备漏电触电事故;
(五)作业空间内温度较高或者较低,作业人员不宜长时间作业;
(六)其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培训他危险因素。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种类、参数、特性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对存在中毒窒息和易燃易爆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应当实施重点管控,划定管控区域,实行人员出入及过程管控。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醒目、清晰、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牌(板),载明有限空间名称、编号、危险因素及管控措施、管理责任人、应急装备和器材、禁止事项等信息,并定期对警示标识、警示牌(板)进行检查,发现脱色、污损、残缺、掉落、遗失等情况时,应当及时修补更换。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培训资料存档应当不少于一年。培训内容应当与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相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单位有限空间的类别、数量、分布、危险因素及管控措施等基本情况;
(二)有限空间作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程序、操作规程等;
(四)有关设备、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等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承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开展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9号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已经2014年9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4年9月29日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一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1、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2、不见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票”不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5、劳动防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二 内容与要求
1、凡进入或探入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场所作业,统称为有限空间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申请及审批
(1)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中的申请栏内容并签字。
(2)车间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单位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作业票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同落实安全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3)车间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审批栏内签字,批准作业。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确认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
(4)有限空间作业票一式二联,每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车间留存。有限空间作业票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
4、“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
“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时间不超过72小时。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等。
(2)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必须用盲板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应挂牌标示;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有可视的明显断开点,配电室电源开关应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3)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含量不超过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氧气浓度在19.5-23.5%(体积)之间。容器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
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确定检测频率),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又必须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共同制定作业方案,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确认安全可靠后,经二级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作业。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8小时。
(4)分析合格1小时后作业,应再次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
(5)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电压在12V以下。要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用火应办理“用火作业票”,不得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代替。
(6)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要对放射源进行处理,保证人员作业时接触剂量符合国家要求。
(7)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畅通,不得有障碍物。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设备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超过3人时,应对人员进行登记、清点。
(10)有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绳索等急救器材。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情况时外出路线和方法。作业时,应视作业条件适时安排人员轮换作业或休息。
(12)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等方法通风。必要时,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戴长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要采取防止长管被挤压的措施,吸气口应置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处,并有人监护。
(13)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同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报告工作。
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哪些措施?
1. 有限空间作业前,有关人员应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经考核合格;
3. 有限空间作业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检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请》,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拒绝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