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融资体制和机制(融资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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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怎样合理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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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中国企业故事 发出中国企业声音,结交拓展人脉
【摘要】中国金融体系中,间接金融始终居于主导地位,但却鲜有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民间融资因无法律保障而发展受限,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缺乏完善的融资制度体系的保障。这种粗线条的金融制度架构,从根本上约束着社会资金的流向。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体系,政府的主导和服务是核心,金融体系的完善是关键,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是基础,多方面的信用风险管理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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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体系;风险转移;信用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3)04-0052-03
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的制度框架看,中小企业的融资仍是以自我调剂为主、政策性扶持为辅,制度基础十分薄弱。从金融结构上看,我国历来是间接融资为主导,但在现有的金融体制下,由于未形成完整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正规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极为有限。即便是在中小企业经济十分发达的宁波与温州地区,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也不足三成。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的目标上看,一直是保障就业和稳定经济秩序,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出口增长及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始终未被充分重视。由于制度缺乏,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效应难以得到保证,中小企业融资始终处于饥渴和放任的状态,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制度安排是确定方向及提高效率的保证
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可以区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一般是指成文的法律、条例、章程、合同等显在的规定和约束;非正式制度则是指在社会中普遍发生作用的观念意识、习惯习俗、思维方式、道德准则等支配人们行为的意识形态及心理的价值观念。本文中所提的“制度”,是就正式制度而言。
制度是在特定的领域框架内,为实现某种经济活动而制定的规则及构建的保证规则得以执行的机能,“是能够自行实行或由某种外在权威施行的行为规范”。制度指向的客体是多重的,其中“最抽象的,也是最复杂的客体是社会系统、社会秩序或广义社会行为的总体品质。该类制度一般都采取法律的形式,用以维系社会系统的秩序、稳定以及有效”,融资制度应归属于此类。制度安排的目的,是为框架内活动的参与者提供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效益的机会。在文明社会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制度安排会对组织产生激励,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引导组织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处于不知所措的混乱状态。可见,制度对于效率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因素。
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构建十分薄弱
(一)法律基础薄弱
法律以规则为主,对权利和义务界限分明,所以能够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调整。虽然自2003年起我国开始施行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这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与美、日等国家频繁出台并及时修正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相比,法律法规的疏薄显而易见,这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缺乏稳固的制度维护基础。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却频出不绝。例如,1998年6月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1999年11月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00年8月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5年7月的《银行开展中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3月的《关于跨省区域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5月由中央银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提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缓解金融困难和给予帮助的措施、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研究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等。
历时10余年间,出台了大量的文件、意见、通知、国家领导人讲话等,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未有根本性转变。这是因为,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调节性、表述性的特征,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准则和政府意志,它通常表现为原则性的规定,且只规定行动的方向而不涉及活动的具体规则,它会随经济形势的需要而时紧时松。特别是,政策性支持由于其非市场化的性质,往往与金融机构的商业利益不一致,一般难以得到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持续贯彻。所以,虽政策频出,但成效并不稳定。
(二)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门的金融机构
一直以来,间接金融在融资体系中具有明显优势,然而,银行体系中却缺少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目前阶段,我国的大中企业都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而中小、小微企业在短期内却难以实现信用管理的社会化。把经营规模、信用状况、竞争实力、保证条件、风险程度相差悬殊的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放在同一个融资平台上,以同一机制、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去管理和要求,事实上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忽略。这种粗线条的制度构建,直接约束着资金的流向。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物价快速上涨逐渐成为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矛盾,控制物价的涨幅成为经济调控的核心,央行的货币政策表现出收紧的特征,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情况骤然凸显,民企资金链断裂、民企老板“跑路”引发的新一轮多米诺效应,使中小企业苦不堪言,深刻地反映出对中小型企业融资缺少基本的制度维护。
三、对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构想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融资的制度安排还是制度运行,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与主持。
(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管理和服务功能
1.完善的专门法律法规是融资制度的基础。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是法制,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维护公平交易原则、体现政府的政策导向的基本要求,无论制度的确立还是利益的调节都须仰仗于法律法规而实现。融资制度和信用交易涉及各交易主体的实际经济利益,尤其离不开法制的保驾护航。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融资制度,应尽早出台和完善与中小企业经营、信用活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征信、担保、信息化等活动的规范化。在立法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专业司法队伍的建设,在机构、人员、资金、技术条件等方面予以保证,把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2.专门的政府职能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核心。应尽快将现有相关部门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进行归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国家中小企业管理局,专门行使保障中小企业权益、制定和发布政策法规、提供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变微观干预为宏观协调和服务,提升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服务功能。
3.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服从和服务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从政府的角度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以实现政府经济政策和意图为目标而从事投融资活动的机构。设立政府性银行来扶持中小企业,是二战后日本政府为平衡资金分配,协调国民经济平衡发展而建立的机制,收到了极其显著的成效。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建立,应该以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为先导。
(二)疏通民间借贷渠道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民间金融一直都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领先的今天,民间金融仍然是他们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而存在。在我国经济富裕地区,民间沉淀资金已相当可观,但缺乏从事常规性金融业务的途径。疏通民间融资渠道,主要是允许民间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这种具有显著地域性的民间金融组织,其融资对象仅限于熟人客户,朋友间的违约要承受更大的信誉成本。在这种独特的信用文化背景下,不仅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小,而且风险约束更加有效和有独特优势。
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筑更加合理的金融体系。一是可以对社会资金流起到平衡作用;二是可以避免高利贷对中小企业的无以承载的盘压;三是可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使之更加适应多层次经济体的多重需求;四是可以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能量。除此之外,对金融秩序的稳定也有积极的作用。
现在东南沿海富裕地区已经出现了小规模的民间银行,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与规范,经营中存在不规操作现象,如关联贷款比重大,坏账率过高,使其经营的持续性缺乏保证,发展缺乏稳定性。政府应通过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民间银行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遵循合规、审慎的原则从事金融业务、控制关联交易中股东对银行利益的损害。中小企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稳定的重要条件。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中小银行,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国家应向其提供税收方面(甚至更多方面)的优惠,使其能够在合规、守法经营的基础上稳定发展。
(三)构建担保和保险双层保证结构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机制
市场经济中,任何制度都无法完全消除信用风险,完善的融资保证体系必须有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的机能。从总体上说,应逐步建成由贷款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共同构建的风险分散、转移和共同监管的融资管理机制,彻底改变现行的谁提供贷款,风险就必然由其承担的融资机制。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体系目前存在着结构性缺失和管理分散的问题。虽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实践早在1992年就开始起步,且已发展成为由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的、由数千家融资担保机构组成的一个新的行业。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可忽略。首先,从现状上看,担保机构存在着行政归属不一、担保机构在融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强、盈利能力不稳定等问题。其次,从结构上讲,现有的融资保证体系缺乏风险转移机制。由于企业融资的高风险性,一直使商业保险公司避而不近。所以,中小企业融资的保证体系中,除了中国信保对出口企业的政策性融资保险之外,商业保险至今缺位。此外,现行的担保行业管理法规蓝本,仍然是财政部2001年3月下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该办法主要针对政府出资或参股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在资金管理上作出了规定,而对整个担保行业而言,仍然缺乏广泛适用的法律引导,使担保行业缺乏健康发展的法律引导与规范。
为了完善以上的不足,在制度设计上应该建立担保和保险、再保险相组合的模式。担保,用以弥补融资方的信用不足,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保险,则可使贷款方和担保方进行风险转移。这样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因过度承受信息不对称风险而引致的市场逃避,促使信贷配给由局部均衡向总体均衡的覆盖。
(四)强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1.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这是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稳定的重要环节。“十一五”期间,企业信用管理的理念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广,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的管理却仍然极其缺乏。究其原因,固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比如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量十分庞大,无论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专业征信公司都难以在短期内为其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管理上大多缺乏规范性,财务制度不健全,相关部门难以采集到完整的企业财务数据,特别是微型企业都是小本经营,无信用交易的记录,信息难以采集。但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不健全,势必影响金融机构对其的资金支持,影响社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
对小微企业可以尝试采用差别税率的办法,对主动报送和不报送信息资料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地报送信用信息,再通过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汇总,便可建立、核实和更新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
2.构筑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的有效控制,首先来自于贷款银行自身。无论是大银行还是民营的小银行,既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人,就有权监控债务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对其项目投资提出建议和参加表决等。这虽然会使借款企业丧失部分的自主经营权,但却是其大额融资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控制融资风险的必要措施。银企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有利于形成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风险规避的及时性。
3.中小企业现代信用文化建设不可松懈。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意识和观念,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和是非标准。但每个人的信用观念是参差不齐的。首先,要在制度约束下来倡导和培植其先进的信用文化,使这个经营群体建立诚信为本的基本经营准则,认真经营企业的信用形象,提升社会信誉。其次,在企业内部建立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即便是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商品市场的买卖行为还是要素市场的支付行为,通常也都会涉及信用交易,也就不可避免会面对信用风险。因此,中小企业也要学会和注重运用现代信用管理制度和先进的信用管理方法来防范信用风险,维护企业利益,谋求稳定发展。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将会大大提高融资的信用度。
为了更好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我国应怎样进一步建设和优化融资体系?
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虽然总体平稳,但实体经济面临不少挑战。由于金融扶持不够,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仍然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凸显了当下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强健实体经济的紧迫性。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就必须把这种局面扭转过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分析起来,金融具有优化资产配置、强化风险管理、发现市场价格等功能,可以成为创新创业活动的发动机、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的黏合剂。但如果金融过度膨胀甚至脱离实体经济自我循环,就有可能产生泡沫,挤压实体经济发展空间,乃至引发危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就是典型事例,其真正原因就是世界性的实体经济与金融投向的结构性失衡。
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与实体经济发展总体适应,但也存在不匹配和不协调的问题。虽然我国是世界上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资金供给比较充裕,但在微观上,一些银行机构只看眼前、不顾长远,仍在大肆拆入资金,借银行理财、信托投资的名义在金融圈里“空转”,大玩“钱生钱”的虚拟游戏,令原本流动性充裕的国内金融业深陷“缺钱”境地,更令很多实体企业严重“失血”。而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反过来又使金融部门不愿介入,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对经济健康运行极为不利。因此,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战略意义。
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首先要从促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的要求出发,努力盘活货币信贷存量,用好增量,提高使用效率。在这一过程中,须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真正解决金融当前时点突出服务什么样的实体经济问题。盘活的存量和增量贷款,要重点向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有重大影响和示范引导作用的行业倾斜,向化解过剩产能倾斜,向小微企业倾斜,向“三农”倾斜,向消费升级倾斜。
其次,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还要深入研究和推动金融及相关领域改革。在现有体制下,我国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如,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总体粗放,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农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金融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等。针对上述问题,应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值得关注的是,前不久,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进一步扩大,在客观上不仅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且有利于金融机构不断转变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下一步,要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继续改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清除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各项金融管制,逐步放开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信贷和保险市场的实质性竞争;应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更多采用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减少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活动不当的行政干预;可考虑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网,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建立和规范市场化退出机制。
与此同时,加强金融基础建设,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软环境也是题中应有之意。金融基础建设是金融正常运行、维护金融稳定、提供便捷高效金融服务的重要保障。金融基础建设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会计标准、征信体系、支付清算体系等。在当前的情况下,可根据金融发展规律和实际,针对当前金融投机和民间借贷无序发展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的制度框架和顶层设计;借鉴发达国家金融业的经验,积极建设金融机构总部和区域金融管理总部,进一步完善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总部的管理和调控;加快制定存款保险、金融机构破产、信用评级以及征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法规和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为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我国融资方式改革
浅谈国企融资方式的转变与改革探索
摘 要:本文从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与模式入手我国的融资体制和机制,分析我国的融资体制和机制了国企融资现状与问题我国的融资体制和机制,并对国有企业融资方式转变与路径提出了几点看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融资方式;转变;改革
一、国企融资结构与模式
1.融资结构
无论就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而言,企业的正常运营都与企业的融资结构直接相关。企业融资结构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否能够正常进行,财务目标是否能够按期达到,企业的价值是否能够实现最大化。企业进行资本结构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合理规划融资,得到运营资金的最大值,同时将企业经营成本降低在允许范围的最小值,获得盈利的最大化。
2.融资模式
融资模式主要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类,是指企业获得长期支持资金的渠道和方式。其中外源融资又可以分为两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企业为了吸引民资而对外发布债券,或是分散股权进而进行股权买卖的都可以称为直接融资;企业从银行贷款得到的资金称为间接融资。近年来逐渐出现了引进战略融资和租赁式融资两种方式。
3.融资结构与模式的历史变化
融资结构与模式的历史变化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1)计划经济时期。在这一时期,国民经济命脉主要掌握在国家手里,因此国民经济由国家进行分配,国有企业的融资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当时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国有企业,运营资金充足,负债率低,基本不会出现负债,企业的所有资产,无论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几乎都来源于国库。
(2)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在改革开放后各方面政策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企业的运营资金不再仅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更多的是转向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再单是依赖国家主导带动发展,而是实行了国内多种形式企业共同发展的模式,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国有企业也不再享有无偿的资金支持,而是转向实行有偿向银行贷款的政策。有偿向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提高了国有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水平,促进了我国的融资体制和机制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完善,部分大中型企业在市场上逐渐进行股权融资。国有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开始多元化,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并行,与此同时也采取了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融资渠道的拓宽极大的促进了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
二、浅谈国企融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并逐步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的融资模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国家政府主导分配国有经济,并通过各种手段控制着资金的走向与配置,否定市场的作用,至此,市场完全成为了计划经济体制的附庸。企业根本不能自主的选择融资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深入进行,国民经济的运营结构也发生了巨变。国家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比重大幅下降,企业融资方式由国家财政主导逐渐转变为银行贷款,政府调节社会资金配置的手段转变为通过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和利率来调节。1985年以后,国有企业融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全面推行后,国有企业的运营资金几乎全靠信贷资金。这样,银行间接融资的融资模式在经济运行中悄然形成。
但是,银行间接融资的融资模式也衍生出了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高达70%,几乎将成为全负债高风险运营企业。第二,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体制的原因,国有企业向银行贷款无须负经济责任,而且银行必须保证重点资金的需要,这样就造成了部分国有企业只向银行借款却不还款,负盈不负亏,结果银行信贷约束力逐渐降低,国有企业运营效益低和高额负债带来严重的亏损,最终造成银行的呆账坏账。其实质是经济形式之间的深层矛盾,唯一出路只能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经济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国企融资方式转变与路径
1.加大国企的资本金
为了促使我国的国有企业健康迅速发展,国有企业必须积极的拓展企业自身的融资渠道,完善其自身的负债结构,实行多种多样的投资模式,以此扩大融资规模。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严重紧缺资本资金,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生产经营造成了影响,而且还妨碍了金融系统的运行。因此,我国应该加快国企的改革进程,采取多种形式弥补企业资本资金的匮乏,更加有效的推动国企的经济发展。
2.不断完善国企的股权结构
首先,股权结构与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效率直接相关,积极合理的股权结构直接影响了我国国有企业治理效率的优胜,因此,积极落实合理的股权结构对于打破企业一股独大的局面具有重大意义。其次,由于国有股在企业中占有比例较大,必须合理解决国有股有效监控企业管理问题。再次,有步骤的培训企业法人投资主体,扩大法人股东的股东比例,最有效的发挥法人自身的权利。努力提高投资者和实力较强企业的积极性与监控能力。最后,要保证法人股和国有股的顺畅流通,积极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3.构建完善的财务机制
我国国企应分析各种融资带来的风险,做好投资的财务决策,明确切实可行的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努力做到财务管理务必规范、财务信息务必安全。同时,定期将财务报表提供给审计部门以便审计,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努力与银行建立良好的的关系,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此外,还还应加强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交流机制,适时公开企业内部消息,有利于银行的科学考察,提高企业自身的资信等级。
4.认真对待多重融资模式利弊
多重融资模式当然有利也有弊。近些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积累成本少且周转速度很慢,这样的状况就难以满足国企的快速发展需要。国企虽然向银行贷款限制少,利率也很低,但是贷出的资金用途限制过多,约束过大,以至于企业不能及时到期还款。企业债券的用途限制较少,但是企业与此同时要接受严格的审查,审查结果是大部分企业债券不合格,而且银行债券费用高,不能延期,企业没有能力偿还。股票资金虽平稳,但长期使用会分散控股权,增加国有企业的成本。所以,国有企业要正确认识各种融资模式的利与弊,将利弊互补,寻找出最佳融资模式。
5.着力找寻最优资金结构
国有企业应找寻出最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资本结构。其操作步骤为:当企业为了融资而选择方案时,首先计算融资成本率,选择融资成本率最低的方案。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当然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努力寻找发展机会,根据不同融资方案的利弊,计算加权平均融资成本,然后根据企业现行的状况,比如资本结构、财务状况等,选择最佳融资方案解决融资问题。
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有效的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进行积极有效的资源配置,大大的减轻了我国就业压力,并且提高了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国有企业融资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通过改革发挥货币市场作用,可以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国有总产值。因此,拓展多种国有企业的融资渠道,寻找合理的融资结构十分重要。据研究表明,合理有效的融资结构,将极大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
我国现行投融资体制是什么
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面是规范政府投融资和政策性投融资, 加强市场投融资,使投融资的主角由政府转为一般公众,确立一般企业和居民在投融资领域的基本主体地位,建立起投融资领域的市场机构, 最终使投资和融资都通过市场进行(千金难买牛回头 我不需再犹豫)
金融投资是指投资主体的资金的运用,金融融资是指其资金的筹集。资金的运用形成金融资产的增加,资金的筹集形成金融负债的增加。就某一经济主体而言,通常两者不一定平衡,但就全社会而言,两者是平衡的,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抵。
国家针对市场参与主体的投资行为和融资行为而做出的制度性安排为投融资体制。投融资体制从属于一定的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需要与其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市场经济体制也要求与其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合理的投融资体制安排有利于投资形成并可保证投资效率,从而有利于经济的稳定高效增长。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进一步对金融投融资体制进行市场取向的改革。(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一、我国金融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我国目前的投融资体系可分为政府投融资、政策性投融资和市场投融资三个部分。政府投融资纯粹力政府行为,政策性投融资为三家政策性银行的行为,为半政府行为,市场投融资为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公众的行为,为普通商业行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向是规范政府投融资和政策性投融资,加强市场投融资,使投融资的主角由政府转为一般公众,确立一般企业和居民在投融资领域的基本主体地位,建立起投融资领域的市场机构,最终使投资和融资都通过市场进行。
1、政府投融资
政府投融资与政府支出有关。为财政政策的一部分,政府投资的资金可来源于预算收入,也可从市场筹集,后者应遵从市场规则,且应与货币政策相配合。
2、政策性投融资
(1)适当收缩政策性投资规模。目前政策性投资规模过大,1996 年末三家政策性银行总资产达1万亿元,是国家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总资产的3倍多,比除保险公司外的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还高,这使得政策性投资缺乏可靠的资金来源。今后政府应严格审查政策性投资项目,使其投资具有适度规模。
(2)逐步使政策性融资市场化。目前政策性融资未走向市场, 主要靠向国有商业银行摊派,发行政策性金融债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个别政策性银行,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两者直接挂钩。今后应切断政策性融资与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直接联系依靠市场筹集,使其市场化。
3、市场投融资
投融资体制改革将最终使市场投融资成为投融资体系的主体部分。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实物投资收益约束实物投资数量,实物投资数量约束金融融资数量,金融融资和金融投资通过金融市场实现平衡。因此投融资领域市场改革的方向是培育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建立起市场参与主体的利益约束机构,建立起市场竞争机构,一个完整的投融资过程包括金融的投融资和项目投资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将资金由储蓄者转到项目投资者手中,就前看而言为金融
投资,就后者而言是金融融资;第二个环节由项目投资者将资金投到具体项目上,形成实物投资。资金在第一个环节的运动可能要经过几个循环、第一个环节投融资的市场化任务就是建立金融市场,也即建立起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由于投资和融资都有长短期之分,市场投融资又可分为长期投融资和短期投融资,下面分别就长短期投融资领域探讨市场投融资的发展思路。
二、长期投融资发展思路
开拓我国长期投融资领域必须大力发展我国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不仅限于一、二级股票市场,还包括一、二级债券市场,当前要鼓励企业债券市场、市政建设债券市场的发展,以解决企业资金来源和地方市政建设的资金来源。除此以外,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也不容忍视,该市场培育和完善后有利于企业资产存量的重组,今后几年内,我国面临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战略性重组的任务,迫切需要资本市场的配合。为配合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重组,当前需要培育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中介组织,即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下面我们着重讨论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长期投融资中的改革思路。
1、目前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基本情况
十几年来中国已发展起一批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信托投资公司244家, 证券公司96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69家,金融租赁公司16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整顿,其总资本达600多亿元,总资产则达近万亿元。 目前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改革中已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它完善了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活跃了金融市场,特别是活跃了其中的资本市场,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公众对资本市场的参与,方便了众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资,推动了投融资领域的市场化。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晚,在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方面缺乏经验,使得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未能很好地发挥投资银行功能。
2、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的基本思路
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存问题及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分业经营”的指导思想,为使非即金融机构更好地发挥其在长期投融资领域的作用,我们认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方向是区别于一般商业银行,以长期信用和投资银行业务为主,提供商业银行业务以外的多功能金融服务。
(1)信托投资公司宜向长期信用机构发展。按照现行政策, 信托投资公司不能经营商业银行业务。今后可办成长期信用机构,重点是管理各种社会基金,如养老基金、科研基金、艺术团体基金、各种奖励基金等,也可发起设立面向特定产业的产业投资基金,这样既可解决信托投资公司的长期资金来源,又可发挥信托业代人理财之功能。
(2)证券公司要向投资银行发展。 目前证券公司的收入主要依赖证券业务的收入,包括自营买卖价差收入和代客买卖手续费收入,这是构成证券公司违规经营的一个利益诱因。应该抑制其投机性业务,限制其自营证券买卖业务,鼓励其发展多方面的投资银行业务,如进行投资项目评估,充当企业财务顾问,充当投资者投资组合顾问,为企业设立、分离、合并进行策划,为企业设计融资方案等,力争使其资询业务收入成为主要业务收入。今后,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资产重组的任务很重,投资银行在这一领域是会大有作为的。与此同时,应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机构投资基金,使其发挥机构投资者在稳定大市方面的功能。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功能要进一步完善。 财务公司要避免办成集团内部小型银行,应发展多种形式服务功能,其一是帮助集团内部成员进行投融资,如代理发行债券,代理买卖国债等。其二是发展为集团成员服务的投资银行功能。
(4)金融租赁公司应突出租赁特色,不宜办成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 政策上应对金融租赁公司从事租赁业务给予一定的优惠,同时缩小非租赁业务占全部业务的比重。
(5)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这是长期投融资领域的一个重要改革措施。 产业投资基金可由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设立和管理,也可组建专门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三、短期投融资发展思路
短期投融资是指各参与主体在货币市场中的授融资活动。
1、货币市场参与主体
政府、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企业和居民都是货币市场的参与者。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货币市场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头寸管理。企业参与货币市场的主要目的是筹集短期资金。中央银行的职责是调控市场并籍此调控整个宏观经济。政府参与货币市场的目的是调节短期收支,并配合中央银行的调控意图,货币市场的发展应满足以上各参与主体的多重需要,不但要考虑政府和银行的需要,而且要考虑众多企业的需要。
2、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发展情况
政府一直鼓励商业银行参与货币市场,中央银行在利用货币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此背景下,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国债回购市场得到了相对规范、快速的发展,但是人们对企业参与货币市场的需要来给予足够的重视,货币市场作为短期投融资场所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当前要进一步发展和规范货币市场,为社会提供多样的期限短、信用度高、流动性强的投融资工具。
3、大力发展票据市场
今后就短期投融资领域而言,除继续发展和规范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国债回购市场外,还要大力发展票据市场。
(1)发展票据市场的必要性
票据是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工具,签发票据者为资金筹集者。而接受票据者则为资金运用者,换句话说,前看是融资者,后者是投资者,商业票据的进一步推广,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购销活动,减少企业对银行的流动资金的依赖,有助于银行改善经营管理。商业票据作为商业信用,经银行承兑、贴现后即取得银行信用的支持,中央银行通过其再贴现业务可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间接宏观调控,因此,发展票据市场,其意义已超过投融资改革的范畴,实力一举多得之举措。
(2)发展票据市场的思路
*发展票据市场只需利用现有的企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不需要大的投资,也不需要组建大的机构。
*区域性票据市场是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方向,地方政府可在此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也可组建一些票据公司,让其从事票据买卖业务,活跃票据市场。
*除发展商业票据市场外,还应积极探索企业融资票据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四、理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关系
1、长短期投融资的关系
长期投融资和短期投融资两者共同构成完整的投融资体系。长期投融资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资本积累,增强国民经济发展的后劲,短期投融资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两者相辅相成,任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投融资体系功能的正常发挥。二者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其功能的区别是相对的,短期投融资动态化即为长期投融资,长期投融资在运作中需要短期投融资的支持。在实践上,要处理好长期投融资和短期投融资的关系,特别是要处理好二者的载体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关系,真正使资本市场发挥筹措长期资金,进行长期投资的作用,使货币市场发挥国民经济运行的润滑剂作用。
2、目前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关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过度投机的现象,追逐买卖价差收入成为资本市场参与者的主要动机,资本市场长期储蓄与长期投资的功能反而被淡化了。
货币市场的发展也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其应有的头寸管理和调节资金短期收支失衡的功能,反而转为向资本市场提供炒作的资金,同时又成为从资本市场上退出资金的栖息地。
资金通过不正常渠道由货币市场进入资本市场,银行资金通过货币市场流入非银行金融机构手中,为后者在股市上投机和操纵提供了资金支持。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关系不顺,使两者的功能都不能得到正常发挥,助长了投机,同时加大了市场风险。
3、理顺两个市场关系的措施
(1)银行与所办非银行金融机构脱钩,并禁止银行资金进入股市。 这对于在短期内抑制资本市场投机是十分必要的。这一措施已见成效。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功能应转向主要依靠提供投资咨询、 代理等投资银行业务取得收入,改变目前主要依靠买卖证券取得价差收入的局面,规范资本市场中介组织。
(3)发展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4)中央银行通过利率等金融工具调节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1996 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于4月、5月、8月宣布停办银行保值储蓄
业务,两次降低存贷款利率,央行的调息举措减轻了上千亿元的企业负担,改善了货币流动性,促进了经济的回升,1997年10月23日、1998年3月24日, 中国人民银行审时度势,又两次宣布下调银行存贷款利率。这次调息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改善货币流动性,减轻外资流入对货币政策的冲击,并有助于银行提高资产质量;企业利息负担减轻必使资本市场上的收益率相对提高,资本市场将会趋于繁荣;另外,银行利率降低还会带动货币市场利率下走,货币市场利率下走将降低货币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将促进货币市场繁荣。最近一次调息,理顺了中央银行利率和商业银行利率间的关系,预计将会比前几次调息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理顺两者关系真正使资本市场成为长期投融资的场所,而使货币市场成为头寸管理的场所,促使两者协调发展。
中国融资投资制度
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为了一定程度上缓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状况,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安排。这些政策的实施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到目前为止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资金扶持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之中国常见的政策多变且政出多门所导致融资渠道和政策体系建设完整性和系统性的缺乏以及政府扶持政策的作用对象针对性或重点的模糊,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依旧非常严重。
(一)中小企业(银行)信贷
增强银行的中小企业信贷发放动机,增加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可得性是中国目前最主要的政策取向。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中国政府采取了双重措施:一方面是大力推进现有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机构以及业务变革,另一方面则是建设、强化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信贷的扩张构建一个政策性外部支撑体系。
1、针对银行体系的中小企业信贷促进政策
在中国现有的金融机构体系中,虽然也存在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如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以及农村信用社等等,在中小企业发展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要么象股份制商业银行那样定位失当,盲目与国有大商业银行争夺大客户,要么象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那样由于历史、体制转轨以及管理上的原因,目前不仅不良资产比例极高,且很少真正实现了经营机制的转换,均无法在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正是基于此,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在1998年6月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中,人民银行就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并先后三次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以增强银行贷款的风险管理能力(2004年1月1日起可在基准贷款利率上上浮70%),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
应该说,这些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至2003 年6月末,中国中小企业贷款余额6.1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51.7%,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6558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56.8%,比同期大型企业新增贷款占比高出28.2个百分点。但问题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种以大国有银行为主体的融资制度安排存在巨大的信息与交易成本,费用高昂,进而这种带有一定政策性支持的银行信贷的发放对象目前主要仍是一些达到一定资产规模并有较高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无法真正覆盖整个中小企业群体。
2、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构建并逐步规范、完善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的主要着力点。
(1)概况。从1999年试点开始到现在,中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省级或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初步构建了一个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截止2002年12月底,全国共有担保公司848家(其中完全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参与出资的担保机构占70%以上),注册资金183.72亿元,可用担保资金242.33亿元。如就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来看,截止2003年12月,列入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总数也达到了377家,其中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123家,商业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256家。
(2)基本架构与实践模式
①基本架构
——性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机构,属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和财政信用,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体系结构:“一体两翼”,其中“一体”指城市、省、国家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主要提供再担保服务,仅有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还从事一些授信担保业务;而“两翼”指在城乡社区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互助担保机构与商业担保机构,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础,这些机构直接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预算拨付、国有土地及资产划拨、民间投资和社会募集、会员入股或风险保证金、国内外捐赠等。
——风险控制与责任分担:采取协定放大倍数、资信评估、会员资格、企业和经营者反担保、设定代偿率、实施强制再担保、依法追偿等方式进行风险控制。采取担保人与债权人、担保人与再担保人、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协定责任比例等方式共担风险。
②实践模式。主要包括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三种。[4]
(3)实施效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成立与发展,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银行融资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截止2002年12月,中国担保机构在保企业户数为21640户,在保资金总额达到304.83亿元。
(4)缺陷。就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现状而言,其制度设计与运行中的不足极为明显,不仅总体上实力过小、能力不足[5],且在结构、经营和功能上存在较为突出的三重缺陷[6],严重制约了其应有功能的发挥。
(二)票据市场
中国《票据法》的颁布实施之后,199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出台鼓励商业汇票发展的政策以来,中国票据市场业务经历了从国有商业银行到中小银行,重点行业、企业向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辐射和传导的发展过程,市场交易主体日趋广泛,票据流通范围逐年扩大,商业汇票实现了由结算工具向融资工具的演进。
由于票据融资方式具有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流动性强、金额小、周期短、频率高的特点,在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中小企业信贷抑制,所以其发展客观上极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7]但另一方面,考虑到:1)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总量控制指标限制以及对中小金融机构在票据业务准入上的限制;2)再贴现利率过高;3)管理制度的变动;4)缺乏统一的信用评估体系,金融机构难以取得中小企业真实财务信息;5)缺乏统一的票据交易信息披露和报价系统,票据市场分割的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等因素的限制,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表现极不平稳,起伏很大,极大地限制了其在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中的作用。
(三)创业投资公司(或基金)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创业投资是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剂,成为新经济的主要推动力。在借鉴美国这样一种融资模式的基础上,1996年前后开始中国中央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公司尝试。目前,我国有各类非银行风险投资机构80多家,融资能力达36亿元。现有符合科技部、中国科学院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可按条件申报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获得银行配套融资。国家财政每年拨款10亿元,贴息贷款2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
但问题是,虽然近年来创业(基金)投资在中国有了长足的发展[8],由于:1)现有创业投资公司多为政府主导,相对行政力量而言市场的作用无法完全体现;2)规模小,资金实力极为有限;3)专业人才极缺;4)缺乏明确、系统的投资税收抵免等优惠政策支持;5)缺乏中小企业市场与产权交易市场的外部支持,导致投资“退出”机制不畅等因素的制约,中国目前的风险投资制度仍然停留于起步阶段,无法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规范非正规金融
合伙投资、互助基金、民间(商业)信用等各种非正规金融是解决中国现有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由于认识上的障碍及金融监管力量的薄弱,在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出发点下,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对各种民间非正规金融的存在与发展问题出台和许多全国统一的规范政策,在取缔了很多现行法规下不规范的民间金融活动的同时,也尝试把很多民间金融纳入现有的正规金融体系。[9]鉴于现有正规金融体系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还存在相当程度的所有制歧视、规模歧视,加上产权不清、不良资产包袱严重以及经营不力等因素的困扰,这些措施实际上限制了非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