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工程项目审计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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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已经竣工的工程,由于客户投诉后,我们局发了整改通知,建设单位未及时整改,我们要怎么处理???
首先未及时整改是整改了还是没有整改?如果是未及时整改,那看看有没有什么后果,客户投诉有什么经济要求,有就是施工单位处理。如果没有整改,那可以找其他单位整改。费用在施工单位维修款中扣除。以上前提是在保修期内。
如何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刚刚国务院明文规定:自4月1日起工程竣工决算不得超过1年!!
来源:中国政府网
意义重大!政府投资工程不能再赖账了,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必须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经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提出: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文件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8号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总 理李克强
2021年2月1日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
(一)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
(二)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
(三)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
(四)其他国有资产。
第三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审查、批准重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规定,按照集中统一、分类分级原则,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 各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当明确管理责任,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七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
第八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
第九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合理选择资产配置方式,资产配置重大事项应当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资产价值较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审批程序。
资产配置包括调剂、购置、建设、租用、接受捐赠等方式。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明确配置的数量、价值、等级、最低使用年限等标准。
资产配置标准应当按照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科学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不能调剂的,可以采用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
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本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者设立营利性组织。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
第十四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加强产权保护,推进相关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
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履行岗位责任,按照规程合理使用、管理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资产需要维修、保养、调剂、更新、报废的,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及时提出。
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当按照捐赠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人意愿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用途的,应当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有利于事业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及其相关权益管理责任,按照规定将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统筹规划有效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推进本单位大型设备等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可以对提供方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九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履行职能、事业发展需要和资产使用状况,经集体决策和履行审批程序,依据处置事项批复等相关文件及时处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第二十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将依法罚没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对下列资产及时予以报废、报损:
(一)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
(二)涉及盘亏、坏账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三)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资产。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或者部分职能、业务调整等情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国有资产划转、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的使用和处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购置、建设、租用资产应当提出资产配置需求,编制资产配置相关支出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
第二十五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等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形成的收入,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及时收取各类资产收入,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多收、少收、不收、侵占、私分、截留、占用、挪用、隐匿、坐支。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在决算中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其国有资产收入、支出以及国有资产存量情况。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应当依法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明确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
第四章 基础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无法进行会计确认入账的资产,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参照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并作为反映资产状况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明确资产的维护、保养、维修的岗位责任。因使用不当或者维护、保养、维修不及时造成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
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处置资产应当及时核销相关资产台账信息,同时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十六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转让、拍卖、置换、对外投资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市场化方式出售、出租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清查:
(一)根据本级政府部署要求;
(二)发生重大资产调拨、划转以及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等情形;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毁损、灭失;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五)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
(六)其他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和涉及资产核实的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资产清查中发现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应当查明原因予以说明,并随同清查结果一并履行审批程序。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调整资产台账信息,同时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资产使用人、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资产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十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产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对有账簿记录但权证手续不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可以向本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确认资产权属申请,及时办理权属登记。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之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资产纠纷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协商等方式处理。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资产管理网上办理,实现信息共享。
第五章 资产报告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第四十四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总量,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五条 各部门所属单位应当每年编制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逐级报送相关部门。
各部门应当汇总编制本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年汇总本级和下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送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
第六章 监督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组织落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整改要求,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整改情况。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下级政府应当组织落实上一级政府提出的监管要求,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十一条 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根据职责对本行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法进行监督。
各部门所属单位应当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制度,防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风险。
第五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接受检举、控告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为检举人、控告人保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配置、使用、处置国有资产未按照规定经集体决策或者履行审批程序;
(二)超标准配置国有资产;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国有资产调剂、调拨、划转、交接等手续;
(四)未按照规定履行国有资产拍卖、报告、披露等程序;
(五)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国有资产清查;
(七)未按照规定设置国有资产台账;
(八)未按照规定编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第五十四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或者采用弄虚作假等方式低价处置国有资产;
(二)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者设立营利性组织;
(三)未按照规定评估国有资产导致国家利益损失;
(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有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追究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浪费国有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社会组织直接支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八条 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的资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九条 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国有文物文化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直接支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都是什么?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量两者的关系是前者是对建设项目的总结报告。后者是对这一报告的审计再监督。
一、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是由建设方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内容是对项目建设的财务总结,包含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两个部分。
1、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有:建设项目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会计财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和计算情况;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审计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由审计人员来做。
它是指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由审计人员依法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进行的检查、评价和鉴证。其主要的目的是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果,促进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扩展资料: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全面真实地反映竣工项目的实际财务状况和最终建设成果。
目前,在决算中脱离实际,高估冒算,弄虚作假,多列费用加大工程支出等问题十分突出。加强决算审计有利于杜绝这些问题的发生,有助于保证决算中相关指标的准确性,有利于科学评估投资效益和效果。
(2)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反映竣工项目设计及实际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建设时间、工程质量、概算的实际建设成本、主要材料的概算消耗量和实际消耗量,可以全面考核竣工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概算的执行情况和投资效果。
(3)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节约项目投资。竣工决算是办理新增固定资产移交转账手续的依据,及时编报并审计竣工决算可以缩短建设周期,节约项目投资。
(4)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办理工程交付手续,企业可以及时掌握全厂竣工图,方便进行管理维护,对各类固定资产做到心中有数。
(5)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确定施工单位的财务成果,及时计算施工单位利润,以及时缴纳税收,为国家增加积累。
(6)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总结建设经验。通过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可以总结经验,积累经济技术资料_进一步提高投资效果。
(7)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提高决算编制质量。在审计中不断发现在决算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不断完善决算管理制度,提高决算编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如何写基建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详细�0�3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经济指标 XX (三)本次评审对工程概算总投资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的比较基础的变动说明 XX 二、工程形象进度 XX 第二部分 评审实施计划 一、评审的目的、内容、范围 (一) 评审目的 XX。 (二)评审内容: 2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合规性、合法性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 2、项目招投标情况; 3、工程总投资是否超概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有无计划外工程或擅自改变建设项目内容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提高建设标准; 4、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5、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情况; 6、机构设臵及管理情况。 (三)评审范围 对该项目截至XXXX 竣工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二、评审依据 本次评审的依据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高技[1999]1846 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三、评审方法 在评审过程中,我们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和竣工图纸及签证资料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了逐项核查,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核对相关合同协议、实地盘点、现场勘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四、评审步骤和过程 (一)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委托任务制定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人员; (二)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三)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四)审查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 (五)根据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取证; 3 (六)出具评审结论(反馈意见和结论); (七)根据评审结论和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第三部分 评审内容及结果 一、项目合规性 (一)该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二)项目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三)该项目基本按照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的。 二、工程结算评审 建安工程造价结算情况:送审造价XX 元,审定造价XX 元,审增造价XX 元,占总造价的XXX%。 三、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评审 (一)概算执行情况: 项目 概算数 实际支出数 节概或超概数 1、建筑安装工程 2、工艺设备投资 3、其他投资 合计 二工程节概的项目有23 项,节概金额XX 元,明细如下: 1、建安工程9 项节概涉及金额XX 元,其中: (1)合成车间 XX 元 (2)综合制剂楼 XX 元 (3)储罐区 XX 元 (4)总图及外管 XX 元 (5)全厂通讯 XX 元 4 (6)厂区供电及照明 XX 元 (7)厂区供排水 XX 元 (8)电视监控系统 XX 元 (9)消防水池 XX 元 2、工艺设备节概12 项涉及金额XX 元,其中: (1)合成车间 元 (2)综合制剂车间 元 (3)精烘包车间 元 (4)储罐区 元 (5)动力车间 元 (6)总图及外管 元 (7)全厂通讯 元 (8)厂区供电及照明 元 (9)厂区供排水 元 (10) 电视监控系统 元 (11)污水处理站 元 (12)引进设备从属费用 元 3、其他1 项节概涉及金额元 (1)土地征用费 元 4、预备费1 项节概涉及金额元: (1)预备费(含筹资费用) 元 三工程项目费用超概的主要项目有X 项,涉及金额元,明细如下: 1、建安工程X 项超概涉及金额X 元,其中: (1)精烘包车间 X 元 (2)围墙 X 元 5 (3)门卫房 X 元 (4)桥 X 元 (5)厂区道路 X 元 (6)自行车棚 X 元 (7) 污水处理站 X 元 (8)绿化带 X 元 (9)动力车间 X 元 2、工艺设备2 项超概涉及金额X 元,其中: (1)电讯及火灾报警 X 元 (2)其他 X 元 3、其他1 项超概涉及金额X 元: (1)其他工程费用(含待摊投资及技术转让费) 元 (四)、节概及超概的主要原因: 节概原因: 1、在建设期间由于设计上的变更造成该工程某些单项费用未发生,例如:基本预备费X 元(不含筹资费用),电视监控系统 元等。 2、在建设期间由概算采用进口设备变更为使用国产设备从而使设备投资额大幅度减少。 3、由于当地政府的支持使征地费减少,致使节概X 元。 超概原因: 1、由于工程实际建设期较批准建设期增长壹年从而造成筹资费用超概X元; 2、XX 四、竣工财务决算评审 6 (一)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建设资金来源情况 2、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二)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 (三)资金缺口及结余与情况 (四)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该项目指挥部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了基建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了会计人员,对该基建项目基建财务收支设臵了帐簿;对基建支出加强了管理和控制,坚持按基建计划,基建工程进度拨款;各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由指挥长批准后方可付款。财务部门对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认真进行稽核。并委托本所及成都成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各项待摊投资支出及建安工程设备投资支出进行了审计,尚未发现有其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 五、工程总体评价和效益评价 第四部分 有关问题及建议 一、关于工程管理费用超支情况及处理办法: 第五部分 附 录 1、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 7 2、项目结算审查明细比较表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表 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对财务现金结算不符合规定怎么写整改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
组织学习教学育局有关财务文件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提高认识。要求财务人员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掌握财务制度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查找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使财务工作做到精、准、细、严。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财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
2、未完全执行中小学生公用经费使用办法。
3、财务票据不规范。
4、固定资产登记手续不规范。
5、资金管理不规范。
6、存在购置设备30000元以上,未履行向教育局领导审批程序。
7、贫困生补助资料不全。
三、针对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收支,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1、财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准备参加培训,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
2、杜绝福利、奖金、津贴、加班等人员费用支出。公用经费不能用作对其教师的任何劳务费支出。
3、对于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4、规范固定资产登记手续,随时发生,随时登记,作到不积累,不遗漏任何一笔手续。
5、规范资金管理,对于上级拨款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决杜绝使用大额现金支付,收款收据、白条报账等现象发生。首先要知道发票的定义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发票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
①用款计划不规范。对于办公经费和购买实物的报告要报多少拔付多少,对于工程类的报告不能全部支付,要到工程验收完成后才全部拔付,以免造成大量资金流入学校而跨期间不结帐。(用款计划是在校长的带领下,有财务、总务、教务和教师代表。要经这五类人员的商讨后所得出的用款计划,方为有效合法的计划。)
②签字不规范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整改报告:三签字和领导签字不规范,三签字是指经办人签字、实物接收人或保管人签字和领导签字,经办人要签明用途,领导要根据不同的发票要签明同意报销、同意支付、同意汇款、同意转账等字样。签字的同时一般不允许出现代签字现象,当出现需要代签字的时候要写明经×××同意×××代签。
③发票金额和清单金额不相符;对于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当发票金额与清单金额不相等的情况,将作为作废发票;对于就餐发票,当发票金额大于清单金额时以清单金额为准,当发票金额小于清单金额时以发票金额为准,简单说就是就低不就高。
④工程类发发票要付双方所签定的合同、会议记录、预算报告、验收报告等;大规模的购买物品要有销售方和购买方所签定的合同,预算报告、物品清单,保管人要在清单上一一钩对。其中购置电脑类电器发票,要有配置清单,要用配置的材料来评估物品的价格。
⑤不能出现凑票报账,发票和清单上的单位名称要一至,在一次经济业务中,面额相同的发票该连号的一定要连号,该断号的一定要断号。
⑥白条是我站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大多为劳务费。自2014年起,要向税务部门交纳劳务费税金,取得相应的发票,得以规范资金的管理。
⑦外出培训学习或团体出行等上级所组织的活动,应严格按出差的标准执行。
⑧财务公示要成为各校的一种制度,每一月末要向教师公示出本月的收支明细账,公示栏下要写明监督电话:6222355。并照照片存档,以照片作为公示的证明,希望广大教师监督。
6、在购置设备时,凡使用资金超过3000元,坚持向教教辅站打报告,上3万以上的报告要经教育局领导签字,学校方可实施。杜绝采用分割方式使发票不满3万元。
7、对于贫困生资料问题,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收齐资料,存档备查。今后,我们将按照财务制度管理经费,按照教育局要求严格把关,加强管理,不断进取、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公司财务整改报告范文
集团公司领导:
20XX年,aaaa财务部在工作中发生一些错误,均因工作人员能力有限,导致错误后果,经过集团公司财务部检查及我公司财务部人员自查,有许多内容不符合规定并有重大纰漏,需要立即整改,在集团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督察下,我部门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内容
1、收购期间票据审核不严,发生收款人在付款书上未签字现象。
2、价格或者扣杂有变动,对原始磅单未加变更,而直接在付款环节进行变动,致使地磅室台帐与财务结算吨位及金额都发生差异。
3、成品库房入库数量不准确,经过实物盘点发现账实不符。
4、地磅室汇总台帐漏计一车原料,单据号码为702#。
二、事件发生原因
1、工作态度不够严谨,不能严格认真的执行财务制度,未能仔细谨慎的审核财务票据,加之劳动强度超过负荷,付款业务过程和手续繁琐,金额小,客户多,而工作人员只有出票人及付款人,没有专职的开发票人员及审核人员,集团和公司都曾经考虑过聘请银行专业人员付款或者招聘财务人员一名,本部门考虑费用加大原因,决定自己克服困难努力办理,结果出票人出具错误结算单,而付款人未能认真审核便直接付款,忙乱中出错误,事后又未能在开具发票和账务处理中复查原始票据,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失误而失去最佳纠错时机。
2、价格和扣杂发生变化,由于时间问题未能在第一时间到地磅室修改磅单,但是均由康大公司领导签字认可,事后修改磅单当事人不在,失去了修改的客观条件及意义。
3、成品库房产成品入库不准原因很复杂,主要因为库管员缺乏工作经验,入库计数管理流程不明确,而本部门负责人虽然多次指导,但未能对库管员的实际操作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和督促,当然也不能排除生产收购期日常具体业务缠身削弱了对下属工作的监督职能的执行。
三、给公司造成的后果
1、因出票人轻率出票及付款人缺乏详细认真的审核致使公司给农户多付款项为8287.47元。
2、没有及时修改磅单,对账务检查带来诸多不便,给公司没有造成其它实际经济利益影响,也没实际损失。
3、库管员所报入库数据和实际实物数据相差较大,导致公司会计对存货资产无法正确计量,失去资产管理及控制的实际意义。为达到资产管理目的,公司不得不多次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盘点实物,又给公司增加了一定的不该发生的费用。
4、地磅单据没有统计入台帐,是因为司磅员疏忽漏计,而报表报至财务部,当时对磅单的号码的连续性没有及时确认。
四、整改结果
1、未签字票据已经全部找到当事人履行了签字的手续。
2、磅单和付款单据不符部分,已经全部查找出原因,进行备注说明,并另行制作了调节表,并与其它相关资料装订在一起,以备随时查阅。
3、多付款部分,分别都找到了收款人。目前正在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4、库房盘点已经全部结束,针对该问题,公司制定了产成品出库的补充细则,并已经开始实施新的补充细则,实行双人出库。目前进展顺利。另根据员工能力及特点,对库管员进行了调整:由赵青俊接替库管工作,负责存货的计量和收发;原库管马艳萍因熟悉存货分布状况,以库房协管员身份继续协助赵青俊管理存货。
5、漏计的购入原料,经过查证得到落实,原料已经入库,货款已经支付,并已经改正原始台帐记录。
6、对账实不符部分已经做了据实调整。
7、全厂于20XX年14月25日完成资产复查和补盘工作,现正在进行资料整理。
五、整改后的反思及建议:
1、部门负责人要尽自己所能对下属员工定期检查、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下属的工作能力,及时发现错误,并力争给每个岗位配备适合的工作人员,从而提高工作质量,降低发错几率。
2、对本部门工作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发生失误和错误争取在第一时间弥补、挽回和改正。
3、为避免发生失误,减少损失,并利于部门负责人加强对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改进,建议在下一个生产收购期考虑以下方案:(1)增加稽核会计一人,也可以考虑长期录用,费用全年应该约2万元。(2)收购期可以仿效其他单位,聘请银行付款,安全便捷,但是手续费略微较高,按照付款金额5‰---8‰。
4、完善管理流程和作业指导书,明确产品待检、分级、入库计数、码垛分类等的标准方法。(亿蜂 )
以上是本财务部对此次财务整改的整体情况汇报,敬请公司领导审查验收。
学校财务整改报告范文
凤庆县教育局计财股:
我中心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教育局计财科2014年9月22号召开的财务培训会议的相关要求,对我校财务工作认真进行了检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局财务文件,提高认识,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了马街中心校财务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李中卫(校长)副组长:茶争茂(副校长)
组员:李红涛、罗亮、吴文海、王凤乔、茶正龙、何成虎、茶会国、史家珍。
二、依据制度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在整改中,要求财务人员,掌握财务制度,查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
通过查看2010年9月至2014年8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在会计报表中没有问题,在会计账簿中银行日记帐,出纳的现金日记账也没有问题,无需整改。
存在问题:1、出纳员中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正在学习争取;2、在会计凭证中没有盖财务公章,财务主管章、报账员章、出纳章及附件章;3、固定资产报废手续不规范。对全校资产清查上报工作不够细致。整改领导组针对这种情况进行分工协作,分块整改,把所缺的内容整改完整。
总之,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础,财务工作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要办好学校,首先要用资金来作后遁。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凤财联发[2008]97号文件作标准,努力做好所需的支撑材料,按教育局的要求管理好学校财务。坚持每月对经费的收支由财务审核小组审核后,再进行报账、公示。将财务有关事项等在栏目内公布,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领导一个清白”。使学校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开支合法、合规、合理,确保学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安全性,使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乡镇财务整改报告范文
根据瓮安县人民检查院建议书,瓮检反贪建(2012)02号文件,我镇村镇建设管理所负责人袁愈均挪用公款一案,所呈现出单位资金管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货币资金核算与管理,建立健全货币资金收入支出管理制度。避免大额现金支出,杜绝白条顶库现象,严禁坐支现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每月核实银行存款实际存量制,建立奖罚制度;严禁库管和业务人员收取货款,杜绝以个人名义私存款。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手续,杜绝大额费用无审批无明细,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严格可控费用和三项期间费用预算管理,严禁不属于正常经营业务范围的各种开支。
三、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理顺财务、帐务处理流程,对资金定期清查盘点,加强流动资金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流动资金进行清查和盘点,严禁白条顶库,确保资产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四、加强资金往来的核算和管理,严格资金往来审批和控制,明确谁经手、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办法、有措施、上手段、决不手软,确保资金的安全。
五、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学习型、专业型的会计队伍,要求全体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坚持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