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贵金属集资诈骗案(泛亚贵金属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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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惊天集资大案主犯被判多少年?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靠非法集资买的香车宝马奢侈品,
也是要还的……
近日,一起金额超过433亿的集资案件,迎来一审判决。
据大河网报道,日前,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汤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河南超越企业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清河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一案公开宣判,杨清河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集资诈骗共计433亿元 涉及5万多人
5月22日下午3点30分,在汤阴县人民法院法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音,被告人杨清河被带进了法庭。
据中新网消息,1967年8月出生的杨清河曾担任过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安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安阳市工商联主席、安阳市总商会会长等多个职务。
1988年至2014年,杨清河自己或指使他人先后成立了安阳市读去读来读书社、安阳市超越置业中介有限公司、安阳市殷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河南省超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超越实业有限公司等77家公司、团体,而杨清河是上述公司、团体的实际控制人。
经审理查明,1992年1月至2015年11月,杨清河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先后以借书押金、诚信理财、投资房地产、投资煤矿、购房认筹、原煤预定、超越人基金等形式,通过发布广告、召开见面会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月息1分至3.6分的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面向安阳市及周边地区吸收群众资金。
截至案发,超越集团共吸收集资群众本金共计433亿元,涉及51354人。其中,投资于煤矿、房地产、金矿的资金为10.05亿元,其他大量的集资款用于偿本付息,社会捐赠,购买房产、车辆、金币、文物、工艺品、字画,办理高尔夫会员等方面支出。
超越集团非法集资车辆清单
贷款诈骗2.4亿元
超越集团无力兑付集资款、严重资不抵债后,杨清河明知超越集团背负巨额债务,没有偿还能力,隐瞒上述事实,于2013年6月编造归还建设彰德府威尼斯印象(彰德府购物中心)一期股东借款的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和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非法集资款建设的涉案赃物不动产做抵押,以安阳彰德府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光大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贷款1.9亿元。
2014年3月,杨清河再次编造归还建设超越城市广场项目借款的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使用非法集资款建设的涉案赃物不动产做抵押,以河南省超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光大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贷款5000万元。
骗取上述两笔贷款后,2013年6月至2015年10月,超越集团原有资金、贷款资金、其他资金收入共计为3.57亿元,共支出资金3.21亿元,其中生产经营支出为7807万元,其他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支付承兑汇票非法贴现费用、归还非法集资利息、用于办公费等日常费用、用于高尔夫会费、购买家具和车辆、杨清河个人挥霍等。
用低价白酒抵付融资利息
另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超越集团资金链断裂后,为掩盖其集资诈骗债务总额,杨清河伙同他人通过购买低价白酒高价抵顶集资票据的方式收回683.6万元集资票据,以抵销杨清河的集资债务。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超越集团资金链断裂后,为掩盖其集资诈骗债务总额,杨清河伙同他人购买低价白酒高价抵顶集资票据,以抵销杨清河的集资债务。
据法院消息,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杨清河和张海生商讨后,张海生召集超越集团26名职工入股,以25万元的价格从泸州窖龄年份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白酒2328箱(6瓶/箱)。
利用集资群众急于兑付集资款的无奈心理和对白酒价格的错误认识,将其中购进价格为223万元的2055箱零2瓶白酒采取收取80%集资票据加20%现金(折合共计166万元)的方式兑付给超越集团的集资群众,其中收取集资群众集资票据133万元交给超越集团抵消杨清河集资债务,收取现金33万元按入股比例分给入股人员。
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杨清河又指使李四兵、申正义以同样方式给集资群众兑付并从中牟利。杨清河伙同他人诈骗数额共计650多万元。
像超越集团这样以高额收益为诱饵的非法集资公司何止这一家。
e租宝、中晋、泛亚系,再到善心汇等,非法集资一个比一个疯狂。
下面请随着苏苏一起来看看他们是如何从“神话”成为“阶下囚”
“e租宝”案
自2015年12月16日,公安机关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近日,其在全国各地的关联公司、分公司也相继迎来宣判。历时两年半,遍布31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762亿,未兑付金额高达380亿的e租宝,终于彻底尘埃落定。
据不完全统计,e租宝已判决案件几十起,超过百人获刑,罚款金额高达20亿以上。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湖北、湖南、安徽、陕西、江西、广东、吉林、辽宁等13个省市对多起诉讼案相继做出宣判。
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e租宝主体案件已在2017年9月12日做出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昆明泛亚有色”案
号称“世界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延续了数年疯狂的围猎资本游戏。最终资金链断裂,20多个省份的22万投资者的430亿元资金难以讨回。
泛亚在多开公司,筑巢引凤,带队伍,拉客户,“空手套白狼”中奔跑。
从工商登记系统记载的泛亚合伙人注册的合伙企业信息看,大部分是2014年甚至是2015年新注册的企业。而且,这些企业都有两个共同的特点:
不管注册资本金是数千万元还是上亿元,但实际认缴资金往往都是?0?元。
“0元合伙企业”冠以“泛亚”之名,投身泛亚模式运作,开吃“唐僧肉”。
2016年6月22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单九良等1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查控了包括7万余吨有色金属在内的一批涉案资产、资金。
2016年4月,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出境时被在机场被截获,其余20余名组织核心成员也被全部抓获。
2016年10月,中晋案侦查终结移交检方,徐徐勤等涉嫌集资诈骗罪。
善心汇案
张天明把自己包装成“大慈善家”、“经济学者”。而事实上,他初中肄业,并未研究过经济学。2016年5月以来,张天明等人通过搭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大肆发展会员。
策划社会类活动,组织慈善捐款,提高自己和善心汇的曝光度;去全国各地考察贫困乡村,收购入股濒临倒闭的企业;喜欢穿唐装,经常面带微笑……这些都是张天明惯用的包装手法。
然而他所吹嘘的“做慈善”和“高返利”模式,事实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新会员的钱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一旦没人投钱了,或者新会员投入的资金无法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本金,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模式崩盘。
2017年7月,“善心汇”涉嫌特大传销案调查,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7年9月,张天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执行逮捕。
7月25日,善心汇组织者张天明对办案民警说。
善心汇组织者张天明对办案民警说。
这些以各种手段来套取集资参与人的钱,最终逃不了的是牢狱之灾。
从e租宝,到中晋、泛亚系,再到善心汇等,影响范围之广,涉及金额之大,波及人数之多,举世罕见。
一桩桩一件件,令人触目惊心。
警惕!不靠谱的投资品都有什么共性?
第一,一般承诺固定收益
不管这些不靠谱的投资品具体形式如何,销售人员在向投资者推销过程中一般会强调不会亏损,保证固定收益。但这只是理想化的,安全性和收益率无法兼顾,有收益必定有风险。即便是国债都有风险,更何况是这些不明来路的机构。
而事实上,承诺固定收益、保本收益是违反我国有关监管规定的。
第二,收益率一般偏高
越不靠谱的投资品收益越是高的惊人,如中晋系号称有10%-25%甚至40%的高收益,远超过市场平均收益率。
然而,综观大类资产2008年12月31日至今近10年以来的收益率,可以发现其平均年化收益率均在10%以下,收益率最高的房地产平均年化收益率为7.79%。
以股票为例,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近10年的年化收益率均在5%-6%之间,包含上证市场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蓝筹股的上证50年化收益率也仅为7.19%。但股票资产近250周波动率均在20%以上,风险远远高于债券、商品等资产。
而风险最低的债券年化收益率均较低,上证国债为3.28%,中证公司债为5.25%。
由此可见,高收益率低风险是一个巨大的投资骗局,在当前各类资产市场回报率较低的情况下,可以说承诺超过10%收益的短期产品基本上都是骗局。
第三,底层资产不清晰
任何一种金融产品,不管包装得多复杂,也一定有一个底层的实体资产,否则这个产品就是无源之水。底层资产不清楚,一定是基础薄弱,上层产品随时都会坍塌。
然而,不少网贷产品经常把诸多底层资产打包成为一款新的产品,使得投资人无法直接了解底层资产究竟是什么;
其底层资产也往往是信用贷、消费金融、车贷、房贷、应收装款转让等,其基础较为薄弱且资金回收周期可能较长。更有甚者,不少投资机构不愿意给客户提供全部的底层资产清单,认为没有必要。
而规范的金融产品,尽管其结构设计较为复杂,却有容易变现的底层资产作为保障。
第四,借新还旧、庞氏融资
很多投资陷阱往往初期回报还不错,但大部分骗局的背后是借新还旧、庞氏融资。
庞氏骗局意味着初期必须让资金先滚动起来,怎么办呢?
就要让初期投资者尝到甜头,让他们去宣传,去拉新人进来。等到进来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再卷款跑路,这对集资方是最有利的。
综观这些投资骗局,往往具有不断发行、募集规模在短时间内暴增的特点。
说了这么多,其实道理很简单,天下永远没有免费的午餐,当你觉得一个投资产品可以躺着赚钱的时候,你的钱袋子可能已经被人打开了。
苏苏再次提醒
天上没有掉馅饼
如果你还对那些虚假宣传、
高额返佣、
借新还旧的平台抱有幻想,
那么下一个受害人可能就是你。
相关部门的责任缺失。
消息来自网易新闻。
河北泛亚股权投资公司非法集资己五年了怎么处理
主要看非法集资金额来判决。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成非法集资新幌子是怎么回事?
e租宝、中晋系、昆明泛亚、快鹿……这两年,动辄上百亿的非法集资案件牵动人心。非法集资有何新变化?打击有哪些难点?消费者该如何提防?近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13个成员单位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对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特点进行了介绍。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8%、0.11%。
非法集资案件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非法集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案件总量仍处于历史高位,大案要案频发,各地存量案件化解缓慢,新发案件不断积压,化解处置压力较大。”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说,以“昆明泛亚”“e租宝”非法集资案为例,两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均超过百亿元。
由于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相互结合,蔓延扩散速度加快,当前区域性风险较为集中。这位负责人介绍,2016年,发案数量前10位省份合计新发案件3562起、涉案金额1887亿元,分别占全国新发案件总数、总金额的69%、75%。
“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往往是甲地注册,然后在乙地等多地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所以现在的非法集资案件不少是跨省、跨市的非法集资大案,甚至出现跨境、跨国非法集资犯罪,非法集资犯罪从空间上正在从实体向网络逐步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哪些行业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大量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等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违法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此类案件占非法集资新增案件总数的30%以上。与此同时,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成为新的高发领域。
以鲁彤集资诈骗案为例,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间,被告人鲁彤以融汇嘉禾(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该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裕福支付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合作关系、能够以折扣价购得加油卡、福卡等事实,以投资加油卡、福卡等能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1.3亿余元人民币。
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升级。这位负责人介绍,犯罪分子从以往的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领域向理财、私募、众筹、期权等“资本运作”领域转移,常打着金融创新、网络借贷、“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等幌子非法集资,并与传销活动大幅交织。
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成了非法集资新幌子
为何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频高发?
处非办相关负责人分析,首先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一些企业前期通过非法集资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一旦资金链断裂,非法集资风险就随之暴露。其次,非法集资的欺骗诱导性不断增强,让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再次,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第三方理财等行业领域监管规则不够明确完善,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最后,普通投资者目前还缺乏相关法律政策和金融知识。
网络借贷平台、网络众筹、网络私募基金等互联网金融领域,是当前非法集资的风险高发地带。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分析,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的专业化及“泛理财化”趋势明显。目前,网络平台非法集资组织结构愈加严密、专业化程度更高,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一些不法组织或个人不惜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欺骗性强。而且这些平台线上线下结合、涉案方“多头在外”,极易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
其他非法集资风险高发领域都有哪些风险?
在虚拟理财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一般是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收益高、回报快,其利诱性极强,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的高额收益,满15天即可提现。
此外,非法集资活动还呈现“下乡进村”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
投资人要警惕承诺高额固定收益的虚假项目
未来打击非法集资的重拳如何出击?
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着重强化对投资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类广告的管理,推动加快出台金融类广告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机构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布任何融资类广告,力争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集资土壤。为此,5月至7月将组织各省(区、市)政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并将全力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此外,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增强百姓金融知识和辨识能力才是消除非法集资的根本之道。这位负责人提醒投资人了解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包括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承诺高额固定收益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
公安机关提醒投资人,如果遇到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畸高,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等回报方式的投资,或者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矿产、外汇、贵金属等交易投资为噱头的情况,务必高度警惕、谨慎投资。
不知道诈骗案好破吗??
那么多金融诈骗案例 投资者的钱都要回来了没有?
各类金融诈骗案例频频爆发,无数投资者损失惨重。但凡不幸“踩雷”,投资者必然会踏上一段艰辛的维权之路,然而“抱团取暖”的效果如何,那些被骗取的资金最终能讨回多少呢?融360盘点了近来在行业内比较有影响力的欺诈事件以及最新进展。
一、泛亚“日金宝
”案件:12月才公布正式立案
2015年4月开始,泛亚兑付危机持续发酵,到9月份全面爆发,涉及全国几乎所有省份,共牵涉22万户投资者、430亿元资金。事件的起因是投资者都投资了泛亚贵金属交易所旗下名叫“日金宝”的一款活期理财产品,T+0,年化收益高达14%。然而实际上这是一个旁氏骗局,用中国话来解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12月22日,也就是危机出现之后经过大半年的时间,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通报(八)》,通报显示,昆明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立案侦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至于案件什么时候正式结束,投资者什么时候要回钱那就难说了。至今泛亚案件受害人仍然在苦苦等待,在泛亚的贴吧里仍然充满着各种维权之声。
二、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近400亿元:初期立案侦查阶段
2015年12月初网贷平台e租宝突然被查,12月8日网站停止登录及一切业务操作。1月11日晚,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财新网从知情人士处获悉,,e租宝一共涉嫌非法吸存近400亿元,目前有关部门查封资产近150亿元,牵涉投资人近80万元。
如果情况属实,e租宝非法集资400亿元,然而却只查封资产150亿元,那另外250亿元是否意味着打水漂了?由于该事件处于初期立案侦查阶段,也许投资者现在除了耐心等待之外并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
三、石家庄工行储户300万元失踪:工行称无责任
石家庄一储户在资金掮客的介绍之下于2014年4月在工商银行存了300万元,存款利率高达8%,但是2015年4月他拿着密封好的存折、银行卡来银行取款,却发现3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而信封里的U盾也被银行告知是假的。工行则表示自己没有责任。
实际上大部分银行存款失踪的案件均是“贴息存款”惹的祸,一般是资金掮客与银行内部员工暗自勾结,将客户的钱挪作他用或是直接卷款而逃。银行一般都会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要么说是员工个人行为,要么说员工已离职,能主动承担责任的少之甚少。这些案例爆发之后很少有下文,储户要想追回自己的钱要经过重重关卡,即使最终拿回也只是部分存款。
四、集资诈骗受害者赢官司:8年没补偿,多人含恨离世
2007年,一宗非法集资诈骗案以随机拨打推销电话、在报纸上刊登理财广告、客户间相互介绍等方式开始。参与诈骗的人员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倍的回报为诱饵,欺骗大量客户将巨额资金投入所谓的“典当行融资”、“新建雷允上连锁店”、“购买长沙地块”等项目,骗取了1.33亿元,案件由中融-博达-南普三家公司主导。
2009年,这起造成近500名客户被骗的“中融-博达-南普”集资诈骗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审。经过近两年的侦查,涉案的5名嫌疑人被分别以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然而,从案件爆发至今,虽然官司已经打赢了,但是投资者并没有要回自己的钱,受害人中有很多都是老年人,有一些甚至已经含恨而终。
从过去那些金融诈骗案例的处理结果来看,无论是好还是坏,投资者都将为之付出巨大的代价。有的苦苦等待,有的抱团维权,经常要花费数年才能得到最终结果,而且很多结果都不是很理想,能全额追回投资款的少之甚少。
其实这些案件中并不是说犯罪分子的手段有多高明,投资者都或多或少犯了一些错误,有的没有风险防范意识,有的是过于贪婪,有的是盲目跟风而没有自己的判断力。只要我们提高警觉能力,大部分的陷阱都能够避免。
对于投资者来说,事后努力想办法弥补永远没有事前深思熟虑更有价值。
泛亚集团是非法集资吗8月份官网最近消息什么时间还钱
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余下的被集资组织者花费完的不予补偿,由集资人自行承担。
泛亚非法集资超400亿 投资人该怎么办
根据规定,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