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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丰满区最新规划(吉林市丰满区规划局)

吉林市202绕越线规划下来了吗

下来了,202绕越线建设拟在“十四五”规划期实施。

吉林绕越线,主线全长83.7公里,总投资63亿元,原计划在“十三五”规划期开工建设,后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调整至“十四五”规划期实施,项目法人为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目前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已经批复,项目法人正在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同时在开工前适时启动征拆工作。

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1997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省内一切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和独立工矿区,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确定的机场、风景旅游区、水源保护区、重要交通设施和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本条例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人防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管线、对外交通设施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整治江河湖泊、改变地形地貌等。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第七条 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要分期分批地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组织计划部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建设项目,逐步实施城市规划。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届至少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一次。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城市规划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技术水平。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是全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城市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的起草和城市规划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各级城市规划部门的业务工作;

(四)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国家和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负责跨地区城市水源保护区规划管理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全省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勘测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推动城市规划的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和人才开发;

(七)负责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重大城市雕塑的规划、审查等管理工作;

(九)依法负责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第十三条 行政建制市的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有关城市规划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审定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近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中的各方面的关系。委员会由城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市长任主任委员。

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第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局或未设置城市规划局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方针、政策;

(二)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五)组织对城市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规的行为;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勘测的管理工作;

(七)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第十五条 行政建制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除外)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乡,应有城市规划管理人员,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第十六条 省、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第十七条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大城市、中等城市为了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可以编制分区规划。

吉林省双辽市2022年有动迁吗

吉林省双辽市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的公告:

各位居民及有关单位:

为了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完善城市规划的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落实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吉林省双辽市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居民及有关单位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双辽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双辽市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位置:双辽市市区(辽南街、辽西街、辽北街、郑家屯街)

四、用地面积:22208平方米

五、建设规模:管理用房合计105平方米(共7个)、燃气管线1687.1米(详见图纸)

六、本公示期限为自二_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起至二_二年三月九日止(法定假日除外),在此期间有关居民及单位可通过电话或直接到双辽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吉林市河道管理条例(2017修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江河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管理。第三条 河道管理范围包括河道内的水域、整治工程、沙洲、滩地(含耕地、林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有堤防的河道按两岸堤防背水面护堤地边线确定吉林丰满区最新规划;无堤防(包括未达规划设计标准的堤防)的河道按规划设计洪水位确定;尚未批准规划设计的河道按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第四条 开发利用保护江河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河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查处违法行为;

(二)组织制定、实施河道的防洪、整治建设和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三)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用河行为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及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河道防洪调度及清障计划方案;

(五)负责河道堤防、滩地、水面管理和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

(六)依法收取及管理河道各项经费;

(七)负责河道管理方面的其它工作。

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第六条 河道管理实行按流域统一规划和按管理权限分级分段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松花江、辉发河、饮马河、拉林河、卡岔河在国家和省河道主管部门统一规划下,由市、县(市)河道主管机关按行政区划分段实施管理;蛟河、拉法河、温德河、牛亡牛河、鳌龙河、团山河、金沙河、岔路河、细鳞河、霍伦河在市河道主管机关统一规划下,由各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其吉林丰满区最新规划他河流由各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组织规划,实施管理。

市城区松花江段河道(上起丰满大堤下至市城区左岸与九台市、右岸与舒兰市交界处)及其主要支流温德河、牛亡牛河、团山河、鳌龙河百年一遇洪水回水段河道,由市河道主管机关直接管理。

县(市)城区段河道由所在地县(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第八条 市、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应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标准和通航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按河道管理权限编制河道整治建设规划。

蛟河、拉法河、温德河、牛亡牛河、鳌龙河、团山河、金沙河、岔路河、细鳞河、霍伦河等河流的河道整治建设规划由市河道主管机关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河道主管部门备案;其他河流的河道整治建设规划,由所在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备案。

市城区、各县(市)沿河城镇的河道整治专业规划,须纳入城市及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第九条 河道整治与建设、河道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服从河道整治规划,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的畅通,维护堤防及河道工程的安全。第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跨河、临河、穿河、穿堤的桥梁、码头、港池、道路、管道、缆线、输电线路、取排水口、泵站等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和有关技术要求,在立项时应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在编制立项文件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建设项目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一)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三)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

(四)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

(五)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

(六)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图件和其他资料。

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提供详尽的防洪评价报告。第十一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安排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核。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情况及施工期防汛措施。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工程规模、标准和高程进行施工。

工程竣工后,由河道主管机关按防洪渡汛要求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六个月内将工程竣工资料报河道主管机关备案。

因工程施工造成河道淤积和植被破坏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清淤和恢复植被。

吉林省四平市2022年哪里能动迁

要根据当地吉林丰满区最新规划的动迁政策吧。

四平市吉林丰满区最新规划,是吉林省地级市,地处松辽平原中部腹地,辽、吉、蒙三省区交界处。四平是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东部通向长三角和京津冀必经之地,是东北地区重要吉林丰满区最新规划的交通枢纽和物流节点城市。全市幅员1.03万平方公里。辖梨树、双辽、伊通三个县(市),铁东、铁西两个区,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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