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园区养老保险(苏州市区园区养老保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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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社保和市区的社保有什么区别?
苏州园区社保和市区的社保有以下区别:
1、苏州市区与苏州工业园区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统筹范畴,执行不同的社会保险政策;
2、社保编号长度不同,园区8位,市区10位;
3、园区社保分甲类、乙类,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向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轨的过渡计划,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是园区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的社会保险计划,乙类计划包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苏州园区 养老保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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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缴纳说明
一、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为3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员工工资的20%,员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
二、乙类计划中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其中养老占23%(单位15%,个人8%),医疗占5%(单位3%,个人2%),工伤占1%(单位1%),失业占1%(个人1%),生育占1%(单位1%)。
苏州园区和市区的社保区别。谢谢各位大侠
园区社保分为甲类和乙类苏州市区园区养老保险,甲类本身含住房个人账户,乙类住房公积金另行缴纳。自从2011年7月1日园区新政策实施后加入社保的一律都是乙类。
缴纳基数:
(甲类)上限17300元/月,下限2387元/月
(乙类)上限16208元/月,下限2387元/月
缴费比例:
甲类的缴费比例为46.5%(含16%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8.5%(含8%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为28%(含8%住房公积金)。
乙类的缴费比例为30.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0.5%,单位缴费比例为20%。乙类不强制征缴住房公积金,可选择缴纳或不缴纳,也可选择缴纳比例。缴纳分16%-24%五个档次,一般单位都是缴第一个档(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8%)。
②市区社保公积金
缴纳基数:
上限16738元/月,下限2697元/月
缴费比例:
2
使用优势对比
园区市区
市区
园区住房公积金已扩大至大市范围使用苏州市区园区养老保险;
市区的医保卡可划转阳光健身卡。
不管在哪参保,只要持社会保障·市民卡(市民卡A卡),就能在苏州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园区住院医疗报销起付线低于市区。
①园区社保公积金
自从2011年7月1日园区新政策实施后,园区公积金购买房源扩大至苏州大市范围。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
1、可以用来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子。
2、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满足一定条件方可申请)、相应账户购房一次性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租房。
3、本人和直系亲属患癌症等重大疾病,可申请每年提取二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及普通专户余额。
离开苏州后,社保可以转移,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结存额提取。
医疗保险待遇
持统一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市民卡A卡)可以在苏州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医疗报销比例:
门诊:医保帐户余额用完后,个人用现金支付在600~3500元限额内可以报销60%。
住院:起付线(基层医院300元,二类医院500元,三类医院6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按90%比例结付,超过4万按95%比例结付。
同一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苏州园区的养老保险在哪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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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律不得退保,跨省转移接续手续方便,从1月1日开始实施的这一社保新政,在园区引起了很大关注,园区的公积金政策跟市区不同,有统一的公积金帐户把养老、医疗等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一起,让很多在园区工作的打工仔不知该如何办理?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对园区公积金非苏州市户籍会员离职后的公积金帐户出台了统一的处理办法。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刘澄伟主任表示,非苏州户籍公积金会员.离开园区,首先,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律不得按原有办法作一次性提取退保,公积金帐户注销。其次,由本人申请,持规定的离职证明,到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对于参加园区公积金A类保障计划的会员,还可提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之外的普通专户及医疗专户余额,B类会员可提取特别专户及医疗专户余额。然后,这些开具凭证的会员在苏州以外地区再次就业或回户籍所在地,按国家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如果又回园区单位工作的,重新设立公积金帐户,凭证记载的缴费金额及年限按照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法处理。
苏州园区养老保险可以提取吗
苏州园区养老保险可以提取吗?
可以的,但只有两种情况能提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
2.所辖参保职工、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职工出国定居,个人账户有余额的。
扩展材料
参保员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在园区按月享受养老金,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①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年满55周岁)。
②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其中,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凡属于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并保留原固定工身份的,其退休年龄参照企业在岗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即女年满 50周岁)。
③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特殊工种工作,累计时间符合国家规定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④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①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必须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须按规定补缴后方可办理基本养老金审批手续。
(3)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以上。对于后延缴费人员,须在园区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及以上。
(4)退休养老金待遇领取地确认在园区。
待遇领取地按照户籍地优先、缴费年限从长、从后的原则确定。
①园区户籍,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园区。
②非园区户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园区,且在园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5)参保员工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社会统筹账户基金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
苏州工业园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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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47%,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8%,个人缴费比例为19%;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3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11%。调整后的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与苏州市区保持一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如下: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3600元、2010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2915元、2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