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和保健品怎么区分黑客24小时在线接单网站(如何区别药品和保健品)
保健品到底是药品还是食品?
保健品(又叫保健食品)但是保健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食品。药品、保健品、食品有根本性的差别。 1、药品 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有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药品生产必须要经过国家药监局的注册,所以在药品的包装或标签上一定能看到“国药准字......”批准文号。 2、保健品 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对食用量有规定,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品的生产也要经过国家药监局注册,在包装或标签上,能看到批准文号“国食健字......”。2003年7月以前保健品注册是卫生部审批的,所以2003年7月以前保健品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 3、普通食品 是不限定食用人群,所有人群可食用,提供营养没有保健功能,对食用量一般不做规定。食品生产不需要经过国家批准。食品在包装上标示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都是以QS开头后面加12位流水号,它的标识是一个长方形的白底里有个变形蓝Q字加白色的S。叫QS标识,QS下面有质量安全四个字。有“卫生许可证号”以各省的简称开头后面是流水号,如豫卫食证字、粤卫食证字、沪卫食证字等, 连你家的酱油瓶标签上都有QS标识。现在有些化妆品也有QS标识,因为QS标识是质量安全的标识。
保健品的检验首先是本企业的检验,其次是各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接受企业或单位送检和监督检查。(不接受个人送检) 至于保健品的成分测定,既不是根据药品也不是根据食品的标准检验,保健品有自己的检验标准。企业在注册任何一个保健品时,国家药监局是要求同时提供检验标准的,并且经过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等多道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的审批程序。一般都有成分的含量测定或者至少有成分的定性检验项目等。
保健品是药品还是食品
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不是药品。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效,适用于特定人群。一般食品不具备特定功能,无特定的人群食用范围。保健食品不能直接用于治疗疾病,它是人体机理调节剂、营养补充剂。而药品是直接用于治疗疾病。
扩展资料:
据专家介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批准文号和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的表达格式作了规定,统一格式为“国药准(试)字+1位汉语拼音字母+8位阿拉伯数字”。
其中,“准”字代表国家批准正式生产的药品,“试”字代表国家批准试生产的药品。国药准(试)字后的1位汉语拼音字母代表药品类别,分别是H代表化学药品,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分装药品,T代表体外化学诊断试剂,F代表药用辅料,B代表保健药品,Z代表中药。
汉语拼音字母后的8位阿拉伯数字中的第1、2位代表批准文号的来源,其中10代表原卫生部批准的药品,19、20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药品也有数字代码。如,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字代码就是4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健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保健品≠药品保健品药品如何区分
保健品属于药吗?
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不是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批准文号和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的表达格式作了规定,统一格式为“国药准(试)字+1位汉语拼音字母+8位阿拉伯数字”。
其中,“准”字代表国家批准正式生产的药品,“试”字代表国家批准试生产的药品。国药准(试)字后的1位汉语拼音字母代表药品类别,分别是H代表化学药品,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分装药品,T代表体外化学诊断试剂,F代表药用辅料,B代表保健药品,Z代表中药。
而保健品为正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标注批准文号,如“国食健字【年号】××××号”,或“卫食健字【年号】××××号”。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卫(国)食健字”,进口保健食品是“卫(进)食健字”。
扩展资料: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一,药品是治疗疾病的物质;保健食品的本质仍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是人类赖以治疗疾病的物质。
食品中还有一类特殊营养食品,是"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如适应婴幼儿生理特点和营养需要的婴幼儿食品、经添加营养强化剂的食品,都属于这类食品。
特殊营养食品与保健食品共性:都添加或含有一定量的生理活性物质,适于特定人群食用。
二,前者不需要通过动物或人群实验证实;而后者须通过动物或人群实验证实,有明显、稳定的功效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保健品≠药品 保健品药品如何区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健品
保健品对身体有益还是有害?与药品,营养品区别?它们对身体益处和害处?
保健品一般来说对身体还是相当有益的,就是一种补充人体微量元素的食品,与药品最大的区别就是不能治病,保健品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营养品
如何区分中成药与中药保健食品
如何区分中成药与中药保健食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追求不断提高。近年来,中医药越趋普遍,成效亦备受重视与肯定,而“治未病”、防病保健又是中医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社会逐渐对中医药的保健产品产生一定的需求。现在市面上的各种中医药产品如雨后春笋,对此,政府必须有一个严谨的规管制度,保障市民的健康。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如何区分中成药与中药保健食品的知识,欢迎阅读。
药食同源 并非药食无别
神农尝百草,早在远古时代,人类通过探索,在长期与疾病斗争的过程中累积与总结,渐渐认识了自然界中的食物和药物。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医专著《黄帝内经》中有记载:“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了“药食同源”的思想,许多中药来源于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具防治疾病之功。这也正是中药能够作为养生保健品的理论依据。
虽然中医有“药食同源”之说,不过,并不等于所有中药都可当成是保健食品。安身之本必资于食,救疾之速必凭于药。每种中药各具有不同的“四气”(寒、热、温、凉)、“五味”(辛、甘、酸、苦、咸)、归经等特性,因而可用以调整人体机能状态功能,防治疾病。一部分中药性质较为平和,如百合、淮小麦、山药、扁豆、山楂等,这些药物具有双重属性,既可以当作食物日常食用,又属于药物可用以治疗疾病,药食皆宜。但大部分中药偏性较为明显,治疗药效强,服用正确则疗效突出,服用不当时则容易出现各种不良的结果,因此必要严格区别,小心对待。
现行药食不分 尚待改善
1999年制定的《中医药条例》,是现时香港最主要规管中医药的法例。根据《中医药条例》,所有中成药必须经中药组注册,方可进口、在本港制造和销售。现时中成药注册类别主要分三类:“固有药类别”、“非固有药类别”及“新药类别”,但对于中成药及中药保健食品则未有严格区分。
参考国内情况,针对药食同源食品,1982年国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61种中药材为药食同源食品,其后名单先后作出了四次修订,最近一次于2008年,国家卫生部把药食同源中药材名单增加到了92种。1987年,国家卫生部亦颁布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禁止除“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以外的药品加入食物中。可见,药与食虽关系密切,但亦应予以区分。
中药,是指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所用的药物”。中医理论的特色在于整体观念及辨证论治,治疗上根据病人身体的整体状况,加上四季、气候、地理等因素全面考虑,作出诊断辨证而遣方用药。以感冒为例,属外感风热证者可用银翘散;属外感风寒证者可用葛根汤;属外感风寒伴内伤湿滞证者则可用藿香正气散等等。因此,中医治疗的精华在于辨证论治,单纯感冒一病,根据不同证候应使用不同的处方。若不分证候,自行乱服中成药,不但不能治病保健,更会危害健康。
所以,面对现今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各类型中医药产品,政府应对中成药与中药保健食品的注册作出明确的界限,而中成药亦应受严格规管,必须经过注册中医师处方,避免市民乱用滥服中成药,保障市民健康。